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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 施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13年前 [03-03 22:28 周四]

江苏规定施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011年03月03日 11:20 来源:金陵晚报

  老师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收受家长财物”是师德有问题,“热衷于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幼儿园实施‘小学化’教学”也是师德出了问题。江苏省教育厅昨天开出了“一票否决制”的方子,称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失德行为的老师,将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全省“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视频动员大会上,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不仅明确点出了当前教师“师德”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还明确提出将坚决施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力争在2至3年内切实纠正和改进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热衷排名也是师德问题

  “师德总体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昨天的会议上,沈健坦言,并详细列举了当前师德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少数高校教师违背学术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做“挂名”研究生导师,把研究生单纯作为“劳动力”使用;少数职业学校教师以实习实训为由擅自更改教学计划,利用招生、推荐就业等索要、收受财物;一些中小学教师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超量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热衷于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同时,一些幼儿教师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打骂体罚幼儿,不能对幼儿一视同仁,歧视偏爱孩子,对幼儿实施“小学化”教学等。

  “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

  针对上述师德突出问题,沈健提出将力争在两三年内解决师德建设突出问题,并对全省教师师德作了硬性要求。如教师不能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不得因人为因素产生教学事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在招生、考试、职称晋升中违纪违规,不得在言行、举止、穿着等方面有失教师礼仪。

  沈健强调,对违规的学校和教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如: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失德行为的老师,将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校长应引咎辞职或予以撤职;对发生严重违反师德规范事件,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地方和学校,一经发现,从严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与此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师德建设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记者 毛蕾 通讯员 沈教轩)

 

                 录入     陈应俊

 

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1/03-03/28811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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