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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父母不知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是法律规定

13年前 [11-25 01:02 周四]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然而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对市区500余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就《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的专题调查显示,竟然有44.9%的人表示不同意“父母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是法律规定”的说法。有关专家忠告说,抚养教育孩子,家长要了解未成年人权利。

  “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与家庭责任”学术论坛近日在天津举办,专家们认为,近年来,父母对孩子的重视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但是对于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质却远没有那么高的热情。一些人凭想当然、凭传统的做法、凭别人的经验教育自己的孩子,所以面对千变万化的社会环境中不断发展的孩子,往往是束手无策,有的父母对孩子“管”得越多,孩子身上的毛病越多。

  在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调查中,谈到孩子的权利,有的家长说:“小孩子有什么权利呀?还不是得听大人的!”也有的说:“现在的孩子就够难管了,再让他们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的权利,更得跟大人顶牛了,我们当父母的怎么‘玩得转’呀!”在被调查的500余名未成年人的父母中,表示在决定孩子的事时“经常”“听取孩子本人意见”的只有37.2%。

  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关颖认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是提高父母的素质、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必要前提,对父母来说首先要学习作为监护人的基本职责和规范;二是向孩子学习,了解新的社会环境下未成年人的特点和需求;三是学习家庭教育基本知识,了解家庭教育的规律、特点和方法;四是在实践中学习,学会举一反三,进而不断达到教育孩子的新境界。

  南开大学陈钟林教授认为,现今的家庭和学校在教育孩子时,无论是观念意识,还是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都还存在着儿童权利被侵犯,儿童利益和需要被忽视的情况。学校和家庭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还应扮演更积极的角色,承担更多的责任。

http://www.jyb.cn/fz/fzsx/t20080103_135000.htm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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