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在和别人逛街的时候,去西单图书大厦了。其实我挺怕进书店的。在我眼里,那个地方对我来说充满了“诱惑”。 每一次进入,总不会是空手而出。所以钱包里的票子总是不自觉地飞到书店收银台的抽屉里。
其实,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文学和书有这种钟爱。从小到大自己一直都很头疼语文。好像语文成绩是自己总成绩“水桶原理”的最小木板。印象深刻的是我的高考成绩。自己经历过两次高考(本少不才,复读了一年),第一次考了86分,第二次考了90分。知不知道这4分有多么不容易,我把一本10公分厚的汉语大辞典给翻烂了(其实是砸人的时候给搞烂的)。不过在那复读的一年里,只要有闲工夫,那手里铁定是那本破辞典。工夫不负有心人啊,总算及格了。
大学时,给自己定了四个“任务”,其中就有一条是在大学里要多看些名著。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当时会有这个想法。其实我看书很慢,一本200面的小说要看两天,这个两天可是要一直看才好,至少累计20个小时,绝对没有夸张的成分。像大学的时候看《悲惨世界》,每天用4个小时左右看,看了一个月,不过的确被冉阿让的坚毅所震撼,受卞福汝的虔诚所感染,令沙威的执著所愤怒。同时崇拜、敬仰伟大的法国作家——雨果。
愿意花时间去看书,愿意掏钱去买书。大家都习惯了Download,而我还是喜欢去买书。喜欢那种翻书的感觉,喜欢在字里行间游弋,喜欢看书过程中脑中浮现的每个生动的画面,喜欢伟大的文字带给我的快乐。
很多人不知道我爱看书,因为我的外表有种“欺骗性”。大家都觉得我是那种比较调皮的孩子,不过说实话,我也的确是比较爱玩的那种。我觉的自己比较像双子座的性格,可是自己却是金牛座的,在晚出生两天就是双子座了,可惜啊,还是金牛座,不过5.20这个数字还是蛮幸运的。因为我到现在这么大,女生缘一直很好。记得初中的时候,自己的座位被一个“C”型的“红色包围圈”所控制。高中时候,经常泡在女生堆里(但是那时候80%的业余时间还是和男同胞们在一起),是晚上女生宿舍的话题,就像大学男生宿舍的话题一样(这是后来大学毕业后,朋友透露给我的。当时告诉我时,我的小眼睛瞪得像是被人扎了屁股)。大学时候,我们班的组成让人匪夷所思——一个理科班,二十个女生,五个男生。更不幸的,工作了,部门里十号人,只有两个男同胞,我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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