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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 嵩明一狂徒砍伤少年被擒

14年前 [04-30 07:32 周五]
2010年04月29日 22: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昆明4月29日电(记者 蒋晨)昆明市公安局29日晚间向媒体通报,29日上午7时13分,该市嵩明县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所幸受害人已无生命危险,伤人狂徒被现场抓获。

  据了解,29日上午7时许,在嵩阳镇兴旺街附近路边有一男子持刀砍伤一个男孩(系嵩阳小学六年级学生)。在附近巡逻的派出所警员发现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控制,并在群众协助下控制了嫌疑人颜兴富(男,43岁,寻甸县羊街镇人)。受伤的男孩周某(13岁)被立即送嵩明县人民医院抢救。

  经初步调查,伤者周某系颜的侄子,颜的前妻(李某)系伤者母亲的姐姐。颜与妻子离婚后,因联系不上前妻,多次向李某的姐姐要人,并认为离婚系其姐从中作梗所致,遂产生报复念头。4月29日早上,周某途经兴旺街附近,被颜某用菜刀砍伤头部。路过的群众制止时,颜遂将菜刀丢弃在路边逃跑,被巡逻民警及时抓获。目前,周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已无生命危险。

  今年以来,校园暴力案件多次发生,对在校师生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此,昆明市警方按照公安部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八条措施要求,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有力遏制了侵害在校师生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的势头。同时,昆明市警方呼吁社会各界要高度关注在校学生和广大青少年的成长,积极行动起来,为全社会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10/04-29/22557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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