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浙江宁波 “怪叔叔”要小女生按摩 被写进日记 老师报警

14年前 [03-12 15:19 周五]


  2010年03月12日 10:04 来源:浙江在线 


  给50元钱要求帮他按摩,还要送她们回家

  宁波小女生注意,“怪叔叔”出没!

  □本报驻宁波记者 王晨辉

  早报讯 “两个小女生很聪明,很冷静,处理方式也很正确。”昨天下午,宁波江东区某小学政教处陈老师对记者这样说。
 

  3月8日下午三四点钟,这所学校的两个小女生先后碰到了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男子自称是两人同学的“叔叔”,并且拿出50元钱让她们给自己按摩。

  两个小女生都拒绝了。她们把这事写入日记后,引起了老师的重视,并向警方反映了相关情况。

  “怪叔叔”被写进日记

  3月9日下午4点30分,宁波白鹤派出所的童警官接到辖区某小学政教处陈老师的电话,称他们学校的女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要给钱”的“怪叔叔”。

  “这两个女学生把经历写在了日记上。看到日记后,班主任觉得这不是个小事,马上告诉了我,我也觉得事情有点严重,马上告诉了警方,并且在全校广播上作了讲话,要求孩子们提高警惕,不要随便相信不认识的人。”陈老师昨天回忆说。

  第二天一早,警方就到小学进行调查。“这两名四年级女生警惕性非常高,没有相信和理睬这位可能是色狼的‘大叔’。”童警官说。

  “怪叔叔”要小女生按摩

  从学生的日记和警方的描述中,记者大致了解了事情经过。

  3月8日下午时3点半,小女生黄丽(化名)放学后在自家楼下碰到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

  那男子先是问黄丽与她的同桌关系好不好,后又问她“你同桌有没有提起过她叔叔的身体不太好”。接着,男子自称就是黄丽同桌的“叔叔”,并掏出50元钱:“你能帮我按摩一下吗?”

  黄丽一听这话,马上进楼,并打电话给同桌的妈妈,这才知道她那个同桌根本就没有叔叔。

  半个小时后,另一名女生李艳(化名)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现身后有一个40岁左右骑着电动车的男子。那个男子坐在车上,低头看了李艳一眼:“小同学,你同学黄同学在哪里?你看见她了吗?”

  李艳回答“没有”,男子又问:“你有没有教她做作业?”

  李艳说:“有,不过很少。”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男子说完,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张50元的纸钞塞给李艳。李艳并没有去接,可那男子还不想走,拉着李艳说:“走,我带你回家。”李艳甩开他的手,飞快地跑回家。

  警方已着手调查此事

  童警官说,经了解,这两个小女生遇到的是同一个人。这个男子的特征为:40岁左右,身材偏胖,皮肤略黑,身高在1.8米左右。

  童警官说,当时男子身穿绿色雨衣,牛仔裤,骑一辆蓝白相间的电动车,讲普通话,非宁波本地人。

  目前,公安机关已着手侦查此事,同时希望宁波市区各小学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http://www.chinanews.com.cn/edu/edu-czfn/news/2010/03-12/2165688.shtml

石宣家庭教育

返回

您尚未登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