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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 夫妻为救溺水少年沉海身亡 被救者悄然离去(图)(讲座资料)

13年前 [08-05 21:54 周四]
2010年08月05日 09:53 来源:广西新闻网
农勇汉夫妻就是在这片海滩上因救人而遇难的。记者 许海鸥摄
 

  8月1日,在北海大墩海海面,一对夫妻为营救一名溺水少年而双双遇难。目前,北海市委宣传部正在准备材料,以为这对夫妻申报见义勇为荣誉。最关键的一份材料,是获救者的证言。然而,那名少年获救后没再露面。

  这对为救人献身的夫妻,丈夫农勇汉是广西渔轮厂的工人,妻子郑文舟是当地一所小学教师,他们的女儿下学期就要上高三了。

  据姚先生介绍,他和农勇汉夫妻一样,都是当地的游泳爱好者,每周都会到海里游泳几次。8月1日晚7时许,他和陈女士、农勇汉夫妻四人开车到大墩海游泳。当时,天色渐渐变暗,潮水退得很低。没多久,海上起了风浪,他们便起身往岸上走。这时,海里有人喊“救命”,他们循声看去,只见一名男孩在风浪里挣扎。

  水性较好的农勇汉夫妻便赶过去相救。姚先生和陈女士的水性不如他俩,不敢贸然前往,姚先生跑到附近借救生圈,陈女士在海边焦急地守望。

  陈女士回忆说,风浪中,她看见农勇汉夫妻快靠近溺水少年时,农对妻子说“我去行了”。随后,农把少年往岸边推,少年得救了。他回头寻找妻子,瞬间,就消失在海浪中。陈女士定睛一看,郑文舟也不见了。

  陈女士转身一看,一名男士牵着获救少年的手准备离开。她冲过去问:“刚才是你喊救命的吗?”少年说:“是啊,刚才还喝了几口水,差点没命了,幸好有人推了我一把。”他大约13岁,说普通话。

  陈女士急切地向附近的人求助,附近的几个人不识水性,风浪又大,他们不敢贸然下海。几分钟后,终于借到救生圈的姚先生跑回来,套上救生圈就下了海。

  姚先生在附近海域寻找了十几分钟,首先发现了郑文舟。她面朝下、背朝上浮在海面上。一会儿,农勇汉在不远处也浮出了水面。姚先生把农先生夫妻俩同时往岸上拉。农勇汉的身体已经发硬,郑文舟的身体还是软的。把两人拉上岸后,姚先生对他们进行了急救,但没能救醒他们。

  120赶到后,医务人员确认两人已经遇难。这对夫妻的义举震动了当地,一家网站相关帖子的点击率超过4万。记者看到,先后有数名网友跟帖说,自己是目击者,看到了农勇汉夫妻救人献身的经过。目前,警方正在寻找那名获救少年,并期望更多知情人提供线索,以证实这一经过。

  记者了解到,农勇汉夫妻的家人说,他们希望能找到那名少年并不是想图报答,只是想让他作个证。

  编后语

  救人者不应成为悲剧主角

  当农勇汉夫妻沉入黝黑的海水中时,一名男士牵着那名被救的少年拔腿就走。孩子不懂事也就罢了,那名男士着实令人不齿。且不说知恩图报,他总该看一眼是谁救了孩子吧。也许,他担心救人者的家属会找上门来索赔。可人家不要啥,只要他和孩子做个证。他的自私和冷漠,令人寒心。

  这些年来,“知恩不报”甚至忘恩负义的事时有所闻,比如公交车上,当一位见义勇为者擒获窃贼遭到对方殴打时,被窃者却拿了失而复得的皮夹子,不敢吭声,一走了之。被救者为何屡屡选择逃避,为什么见义勇为者的悲剧频繁上演?为什么救人者反倒成为悲剧的主角?

  这不仅仅与个别人道德失准的社会现实有关,更与我们这个社会保障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法规缺失有关。应当尽快出台或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被救助者的责任和义务,对被救助者的个人行为进行法制约束,以保障部分被救助者的个人行为和道德不会超出社会承受度之外。只有这样,才能减小见义勇为者成为悲剧主角的可能性,才能激励更多公民敢于和乐于见义勇为。(南国早报 记者许海鸥)                              录入   陈应俊   http://www.chinanews.com.cn/fz/2010/08-05/24481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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