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江苏建湖 初一男生强奸女同学被判刑 女生妇检竟仍是处女

14年前 [12-19 09:58 周六]
2009年12月19日 09:30扬子晚报
 
 盐城建湖县某中学初一男生李刚,以邀请同班女生上网为由,将其诱出并强行奸淫。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受害女生在被强奸后去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竟然仍是处女。日前,建湖县法院对这起由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离奇奸淫幼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强奸女生 双方家长商定私了

1995年3月出生的李刚,案发前系建湖县某中学初一学生。受害人小红,是同年11月出生的,与李刚同班同学,因家离学校较远而寄宿学校。李刚平时常请小红外出吃点小吃,上上网,因此两人的关系就比普通同学关系来得密切。渐渐地,李刚对小红产生了想法。

今年4月27日晚,李刚走到小红宿舍外面,隔着窗户对小红说,请她一同外出上网。两人一起出了学校。上网后,在回校途中,李刚把小红骗到一处旧房子里。

小红刚进房间,就被李刚从后搂住,强行和她亲热。遭到小红拒绝。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的李刚,此时控制不住自己,狠狠打了小红几巴掌,勒令小红脱掉衣服。兴奋的李刚也脱掉衣服趴在小红身上,胡乱蹭了两分钟左右,心满意足地起身。事后,李刚劝小红不要对外人讲,并保证会对她好。随后,两人一起回校。

次日,小红回家将此事告知父母。小红父母十分愤慨,带着小红到李刚家讨要说法。李刚父母连忙向小红及其父母表示歉意,并表示希望私了。小红父母考虑到两家关系一直不错,并且小红和李刚也是同学,这种事传扬出去,对小红也不利,同意私了,要李家补偿3万元损失费。最终双方同意以2万元私了。

妇检结果 受害女生仍是处女

后来,李刚父母未能及时兑现补偿金。小红父母在今年5月6日报案,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李刚如实供述强奸经过,与小红报案时陈述完全一致。可奇怪的是,法医在对小红进行妇科检查得出结论:处女膜环完整,即小红仍是处女。

这个结论让很多人吃惊,因为根据李刚的交待及小红的陈述,两人的下身确实已经接触,并且李刚也射精了。法医认为,很有可能是因为当时房间光线较暗,李刚无性经验,虽然两人下身接触,但可能并未插入女方身体。而李刚射精,是初次性行为常见的早泄现象而已。

当庭翻供 法院认定强奸既遂

庭审中,李刚及其父母全部推翻了之前的供述。李刚表示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不真实,案发当晚自己根本没和小红见面,而是在家睡觉。李刚父母则表示,李刚一直就有撒谎的习惯,那天他承认强奸小红,是在撒谎。另外,根据小红的妇科检查结论,小红根本未和任何人发生过性行为。

建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之前在法定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多次向警方供述犯罪经过,前后一致,能和被害人陈述相印证。另外,警方介入前,被告人家属与受害人进行私了。因此现有证据可以认定被告人奸淫幼女事实成立。尽管妇检结论证明受害人仍是处女,但根据有关法律,奸淫幼女时,只要行为人的生殖器官与幼女的性器官接触,就是既遂。因此,李刚的行为仍构成强奸罪既遂。鉴于被告人李刚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通讯员 罗真 陈安昌 徐涛 扬子网记者 于英杰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912/1219_343_1480132.shtml

石宣家庭教育

返回

您尚未登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