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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要求高校照顾录取教工子女 教育部曾明令禁止

14年前 [07-23 06:46 周四]
 
2009年07月22日 09:02新华网

近日,有湖南高考考生投诉,称湖南省教育厅发文要求省内高校照顾教职工子女。昨日,经本报调查此事属实,湖南多所高校网站均可看到该通知。

该文已发两年

昨日,在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多家湖南高校网站上,都可以看到该省教育厅5月下发的通知。

该通知称,湖南省内普通高校教职工子女报考父母所在学校,且上了该校所在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线,可照顾录取。

在衡阳师范学院网站上,该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于6月24日发文称依据湖南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子女今年报考了该校的教职工要于7月1日前,报送工作证明、户口本、准考证和志愿表等资料。

昨日,记者致电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该处一工作人员证实了上述通知的真实性。据悉,湖南省教育厅去年5月也曾下发过一份通知。

对于该校去年“照顾录取”了多少名教职工子女,今年又将“照顾”多少,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无可奉告”。

教育部严禁优待教工子女

而在去年4月,湖南省教育厅宣布,该省高校所有招生计划和追加的非特殊招生形式的计划,一律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名录取任何考生,同时取消了“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适当降分”的不成文规定。

前天和昨天,记者多次拨打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此前,早在2006年,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公开表示,教育部坚决不允许高校降分录取教职工子女。

附2006年“教育部坚决不允许高校降分录取教职工子女”报道:

据中国青年报2006年8月报道,对某些高校降分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弟的现象,教育部新闻发言人8月2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部坚决不允许这一现象发生,对违规录取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欢迎媒体曝光和监督。

据介绍,教育部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招生工作,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努力形成公开透明的招生录取运行机制。在实施“阳光工程”过程中,绝大多数省市将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时间、渠道及方式等逐一细化,列成表格,公告社会,逐项落实。2005年,招生工作实行三项公开举措,一是公示具有加分照顾资格的考生名单,二是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级招办集中公开征集志愿,三是招生录取状态尽可能实时公开,此举在社会上得到了高度肯定。

该发言人说,招生工作涉及社会的公正公平,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降分信息需要向社会公布,哪些考生享受加分也必须向社会公示。所有违反录取政策的行为,一经查实,教育部都将严厉追究。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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