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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 师生高考前被通知"执行"离校 法院确定违规办案

14年前 [06-09 08:16 周二]
 
2009年06月08日 13:40河南商报

6月6日,就在高考前一天,河南永城市一所民办高中突然接到“民事执行通知书”,要求校方限期两日搬出学校。

此时该校700名学生正在接受考前最后一次集中“充电”,此事在当地反响强烈。昨日,法院确定此事为违规办案,今日将作出决定,严惩办案人。

■ 事件

高考前一天,校长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昨日中午,永城市光明高中校长徐东波没能吃饭,他一直奔波于各个考场,他担心发生在高考前一天的那件事,会影响700名考生发挥,考试成绩好坏直接影响这所民办学校的命运。

“太不可思议了,就在我上诉期间,商丘中院竟给我下达执行通知书,限期2日内让我搬出学校……”徐东波拿着那张民事通知书的手一直在抖。

6月6日是该校700名毕业生最后集中的时间,老师在给学生讲解考试注意事项,并准备带学生熟悉考场。

中午1时许,徐东波刚走出学校大门,一辆黑色帕萨特挡住他的去路,车上下来一位自称叫黄茂夫的男子。

在黄茂夫打开车门下车的同时,徐东波说他看见车内坐着将自己推向被告席的原告之一李祥忠。“我是商丘中院执行庭的法官,你的案件已到期,今天给你送达执行通知书……”徐东波转述黄茂夫当时说的话。

“我的案件还在上诉期,怎么会突然执行?”徐东波不解,而黄茂夫答复是应上级领导意图,在交接执行通知书后,“帕萨特”离开。

法官与原告到学校张贴“执行通知书”

“徐校长,你回来吧!法官与李祥忠到学校到处张贴‘执行通知书’,学校都乱套了……”下午2时30分,徐东波接到电话。

“即使是法院执行,也得过了高考之后啊!”徐东波忙赶往学校,看到大门口和办公室西墙壁上也分别张贴着“执行通知书”。

“女生公寓、教师公寓门口贴的都是。”门卫李俊先说,执行时间竟然选在高考期间,实在不合适。

学校另一门卫王连信说,当时围了很多学生,原告李丰大声向学生宣讲,以后学费就交给他,他要接管学校。

■ 回应

属违规办案,将严查“执行事件”

“徐东波正在上诉,这起案件属违规办案,昨天我已通知黄茂夫赶往永城光明高中,向当事人道歉,并收回执行通知书。”昨日下午商丘中院主抓业务的副院长李新建对记者说。

李新建表示,该院将于今日召开院委会,严查该案件违规经过,并将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

“退一步讲,如真需执行,也要等到高考结束后再依法执行。”李新建说,出现这种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法院审判与执行过程中严重脱节,以前是办案人直接将执行案件交给执行局,然后再依法执行,而如今程序直接由执行局执行,业务相互没能很好沟通。(胡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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