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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14岁少年涉嫌溺死女童后对其进行性侵犯

14年前 [05-24 17:16 周日]
 
http://news.QQ.com  2009年05月23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胡利 

  本报讯 (记者胡利)“她总喜欢骑着小自行车在房屋周边玩耍,见着熟人会露甜甜的微笑。”昨日下午,王龙和妻子陈琳依然在位于广州金紫里大街的出租屋内茶饭不思。本月19日下午,他们的爱女丹丹(化名)突然失踪。未几,他们发现丹丹被人害死在附近的一栋楼上。经初步了解,少年饶某(音)涉嫌先用水盆溺死丹丹后,又对丹丹实施了性侵犯。目前,警方正介入调查有关具体情况。

        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丹丹亲属。据悉,19日下午4时许,丹丹在自家附近玩,后来就再也没有回家。当日晚上,丹丹的父亲王龙在一栋民居6楼天台上,见到女儿的尸体。

  “疑凶家就住案发那栋楼的5楼,听说他今年14岁。”王龙夫妇几近昏厥,奶奶更是大哭数日。前日,有警察带一名少年来案发地指认现场,少年名叫饶某,在工业大道附近某小学读书。丹丹遇害的时间,估计是19日下午5时左右。“丹丹被饶某骗上楼用水盆溺死,之后还遭遇性侵犯”。

  通过查看案发地旁的监控录像发现,19日下午4时40分,站在一楼看着丹丹的饶某,将丹丹的自行车搬进铁门内。有些着急的丹丹跟了进去,铁门不久即被合上。但接下来的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则无从得知。

  饶某的家在广东梅州,他的妈妈是餐厅服务员,爸爸好像在深圳打工。昨日,记者欲采访饶某家人,但其楼下已是“铁将军”把门。

  饶某就读小学的一名负责人昨日表示,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考虑,他们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

  有受访居民认为,外来工对其子女的教育应引起关注,家长要注意孩子生活细节上的变化。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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