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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少年向邻居水缸中投毒被公诉

14年前 [05-13 21:46 周三]
 
2009年05月13日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荀觅)“我不知道敌敌畏是做什么用的!”昨天被告孔凡九在房山法庭上称。因涉嫌故意向邻居家水缸投毒,房山检察院对孔凡九提起公诉,但由于孔凡九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且系未遂犯,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孔凡九与赵淑玲都是房山区韩村河镇村民,两家左右相邻,曾因琐事产生矛盾。去年4月9日10时许,孔凡九携带一瓶敌敌畏农药,从自家翻入赵淑玲家中,当时赵家没有人。于是孔凡九便将事先准备好的农药倒入赵家水缸内,在赵家厨房冲洗了敌敌畏空瓶后,将含有敌敌畏的水倒入盐罐内。事后他将空瓶丢弃在赵家,之后翻回自家。

当日下午,赵淑玲回家后发现水缸内有敌敌畏气味,并在屋中发现了敌敌畏空瓶,于是马上报警,经鉴定,空瓶、盐罐中均有有机磷农药敌敌畏。随后警方得知被告人孔凡九与赵淑玲家有过矛盾。经调查,孔凡九说出了作案经过,并于2008年4月13日被羁押,7月11日取保候审。

2006年孔凡九由于交通事故撞了头部,造成器质性精神障碍,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昨天法庭上,孔凡九表示:“邻居借了爸爸的钱,我跟他们家要,他们不承认,所以我想弄点药吓唬他们,我认为谁也不会喝的。我可是一个好孩子!”孔凡九表示不知道敌敌畏是做什么的,也不清楚水缸和盐的用途。但公诉人问其自家水缸和盐的用途时,他表示:“水缸是给人喝水的,盐是做饭用的。”

法院最后审理认为,本案证据充分,能够证实被告人孔凡九涉嫌故意杀人。由于被告人经鉴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且系未遂犯,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昨天此案没有宣判,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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