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袁明 李雪春 夏燕 记者 刘丰)罗田县14岁少年肖某行窃时被8岁的“小主人”发现,竟然将其砍杀灭口。昨悉,罗田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肖某依法批准逮捕。
小明发现后大声喊其父母。肖某怕大人前来,便将小明劫持到二楼卫生间内,用斧头将其砍倒致死。
办案检察官认为,肖某虽是初中生,又系未成年人,但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遂依法对肖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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