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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少女曝光遭影视公司强迫卖淫续:4人被公诉

15年前 [04-28 07:01 周二]
 
       http://news.QQ.com  2009年04月28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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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18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去年5月30日举报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以“造星”之名对她们实施潜规则,并拍下性爱录像,要挟控制她们卖淫(本报去年7月9日曾报道)。昨日,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某已被诉至法院,涉嫌罪名是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该公司孟姓男子和两名少女经纪人也被诉至法院。

       “贱女孩”举报被迫卖淫

去年5月30日,18岁的双胞胎———包包和阿紫(均为化名),在网上发出《致海淀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的举报信。

她们在信中说,她们本来是某职高高三的学生,但源源影视工作室以“造星”之名对她们实施“潜规则”,并拍下性爱录像,控制她们与一些有钱的“投资人”进行性交易。

姐妹二人称,举报是希望警方能够介入,以避免更多的姐妹遭黑手。她们发出举报信后,又有3名受害少女指证该工作室控制她们卖淫。她们说,嫖客多为京城有钱人,其中不乏著名企业的老总。

组织多名星梦女孩卖淫

去年7月,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某等4人,以涉嫌组织妇女卖淫罪,被海淀检察院正式批捕。

检方指控,2007年9月以来,胡某伙同他人在海淀区成立了源源影视工作室,招募多名女孩。胡某等人以想要进入影视圈就必须接受“潜规则”为由,对招募的女孩进行洗脑,并组织她们以“拉投资”为名进行卖淫活动。

胡某被诉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另一男子孟某被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工作室的两名少女经纪人,孙某和小沫(化名)负责接待部分应聘的女孩,为她们介绍嫖客,并负责公司房屋租赁等活动,二人被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

因小沫作案时未满18周岁,被检方单独起诉。

据另一名女孩菲菲(化名)说,胡某曾从挑选了十几名“投资人”中进行敲诈。但检方的起诉书中,这个说法没有得到认定。目前,海淀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

■ 新闻背景

造星为名 组织卖淫

据包包和阿紫说,她们是在一家肯德基偶遇孟某的,孟某说她们有成为明星的潜质。并承诺将她们造为明星,但需要和他发生性关系,并说这是进入公司必经的前提。考虑到演艺前途,包包和阿紫与胡某和孟某发生了关系。但是性爱过程被拍摄下来,胡某说只要她们乖乖听话,视频就不会外传。

二人说,胡某说话很有感染力,他给女孩们洗脑,说“你们还小,不要相信爱情,与其拿青春陪那些小男生玩,不如拿自己的青春去换更大的回报。只要你们听我的,就能进入上流社会,认识上流社会的人。”

包包和阿紫说,在与“上流社会的人”交往前,胡某会给她们看《洛丽塔》等书和色情光碟进行培训。

海淀警方调查时,一些涉嫌与众多女孩发生性关系的“投资人”也被警方叫去讯问。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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