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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12岁男孩楼上玩耍抛砖头砸死女婴(图)

15年前 [04-20 06:39 周一]
 
http://news.QQ.com  2009年04月20日 大洋网—广州日报  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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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的手机照片。曹景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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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砖现场楼顶。《信息时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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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砖疑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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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承贞夫妇得知扔砖头肇事者被找到后,匆忙赶去派出所。《信息时报》供图

 

文/本报记者王鹤

来到人世仅103天的女婴小欢欢被半块从天而降的砖头砸死在母亲怀中,事发32小时后,昨日下午4时30分许,广州市南洲派出所经过多方调查,终于找到扔砖头的肇事者,不过出人意料的是,肇事者是一名年仅12岁的男孩,他当时在天台上与6岁的堂弟和1岁半的亲弟弟玩耍,失手将砖头扔下砸中女婴。

        肇事男孩的父母都为重庆农村来穗打工者。律师表示,肇事者由于年龄未达到14周岁,将不会面对刑事起诉,受害者家庭可向其以及监护人追诉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还要看肇事者的家庭情况。

昨日城中村出租屋飞降砖头砸死百日女婴的报道见报后,引起全城媒体共同关注。从昨日上午开始,就不断有媒体叩响罗承贞家门。下午4时30分,刚刚接受完十几家媒体访问、已疲惫不堪的罗承贞突然接到电话,广州市海珠区南洲派出所通知他,扔砖头的肇事者找到了。当他来到派出所时,办案警员的消息又再次让他陷入焦灼中,扔砖头的肇事者竟然是一名12岁的男孩。

疑砖头是孩子抛落

据知情人士透露,经过勘测现场,警方发现砸中欢欢的砖头,落下前并没有被雨水打湿,就已经高度怀疑砖头是人为扔下来的,并很有可能是孩子玩耍时抛落的。根据调查,警方迅速锁定了三名孩子,在分别找到3人后,警方最终确定肇事者为一12岁男孩。

抛砖头属于无意

据了解,12岁少年当时在进巷左边俊丰服装厂所在出租屋楼顶玩耍,与他一同玩耍的还有6岁的堂弟和1岁半的亲弟弟。欢欢的父亲告诉记者,警察告诉他,三名小孩当时在楼顶玩得比较野,不但互相打闹,还曾在楼顶烧过东西,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12岁的男孩失手将手中砖块抛出了楼顶矮矮的围墙,砸中走过的欢欢母女。警方经过反复调查表示,12岁男孩抛砖头属于无意,并不是专门对着楼下砸的。

据知情人透露,12岁的肇事少年来自重庆,父亲平时在附近城中村中送煤气,母亲则在附近工厂打工,事发后,孩子父亲被警方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他们太气人了,居然一点责任也不想负,上来居然就那样说。”昨晚7时30分许,派出所民警将罗承贞夫妇和肇事男孩父亲叫到了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结果让罗承贞十分失望和不满。他表示,孩子父亲一上来只是简单地道了个歉,态度十分不诚恳。最让罗承贞气愤的是,调解刚刚开始,肇事少年父亲就急于撇清关系,声称自己没有钱,甚至还欠了2万多元外债,无力承担对罗家的赔偿,甚至要旁边的老乡为他证明。

从司法所出来,罗承贞十分失望地表示,虽然找到了肇事者,但警方表示,由于肇事者年龄不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要进行民事赔偿,对方也表示没钱应对,这样的态度让他很不知所措。最让他担心的还是,由于肇事者年龄小无法承担刑责,公安机关也无法对少年和他的监护人进行强制措施。“如果他们赔不起,一走了之,那怎么办?”罗承贞说。

罗承贞是江西赣州上犹县人,多年在外打工,曾到中山、珠海等地务工,来广州才一年多,就出了这样的事情。罗承贞表示,妻子生欢欢时是高龄产妇,一直花费不少,欢欢出事后,连付医药费的钱都没有,小欢欢1万多元的抢救费用,目前还是由亲戚帮忙暂时垫付。

能否获得赔偿

取决肇事者家庭财产

广东省金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蓉表示,从刑事责任角度而言,《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处于完全无刑事行为能力阶段;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故本案中的12岁男孩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角度而言,其已年满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的内容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因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广州市,可以由广州市的法院受理本案,若确由广州市的法院审理,则其赔偿金额可能在四十万元以上。

若判决后,男孩及其监护人未能按判决内容支付相关费用,罗承贞可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蓉表示,罗家的赔偿请求获得法院的支持,是没有疑问的,但最终是否能获得赔偿款项,或何时能获得赔偿款项,这取决于肇事者家庭的财产状况。

律师说法

抛砖疑凶 性别:男 年龄:12岁 抛砖楼层:五楼楼顶 后果:致百日女婴当场 死亡

性别:男

年龄:12岁

抛砖楼层:五楼楼顶

后果:致百日女婴当场 死亡

续:抛砖砸死女婴事件引起关注 社会各界建议重罚
http://news.QQ.com  2009年04月21日04: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早前报道

女婴命丧男童抛砖 市民担心高空坠物将成公害

12岁男孩涉嫌扔砖砸死女婴 其父称没钱赔偿

女婴被高空落砖砸死续:肇事者为12岁男孩(图)

百日女婴惨遭横祸 被高空落砖砸死(组图)

视频:高空飞砖砸死三月大女婴

抛砖砸死女婴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社会各界强烈建议重罚以示阻吓作用

“抛砖砸死女婴”事件经本报等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人们在为百日女婴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父母悲痛欲绝而扼腕的同时,一个有关城市高空抛物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城市高空抛物——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我们该怎么办?这一连串的追问成为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思维的轨迹。

        文/记者 王鹤、刘晓星、林霞虹、李栋、陈翔、刘旦

追踪:肇事男孩失踪 父亲四处借债

“我已经向周围的朋友和亲戚借遍了。”昨日下午3时许,“抛砖砸死女婴”事件受害家庭和肇事家庭再次来到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司法所进行调解。肇事男孩小黄的父亲黄全力拿出经过一天一夜筹到的4000元钱。但这仅仅够付小欢欢在医院抢救的费用。

伤心父母无法讨赔偿

“虽然他们的态度诚恳了许多,但赔偿的钱却太少了。”罗承贞无奈地说。目前,南洲街司法所正积极协调双方家庭,希望黄全力再拿出3000元用作小欢欢的丧葬费用。黄全力说,自己35岁了,是重庆市云阳县人,在广州打工已有十多年,现在每天靠帮人送煤气赚钱,月工资大约1000元。妻子是制衣厂的车工,才上班没多久,连工资都还没拿到。

调解结束后,昨晚8时20分许,黄全力再次走上街头,“今天晚上争取将3000元筹到手。”他说,自己目前也只是尽力而为,在经济上多补偿一下对方。

肇事男孩淘气辍学在家

“今天早上还看到我儿子。等到下午我从司法所回来,他就不见人影了。现在我也找不到他。”昨晚,黄全力准备再次出门筹钱,但儿子小黄却已不见踪影。

“这孩子就是不听话,宁愿离家出走也不肯好好读书。”黄全力说。小黄是他的大儿子,在重庆出生。由于父母忙于外出打工,所以孩子一直跟爷爷生活,缺乏管教变得十分淘气。直到小黄上学,黄全力才把孩子接到广州。原以为小黄来到父母身边就会乖一些,但黄全力却发现儿子不爱读书,经常逃学,甚至为此离家出走3次,每次都是派出所将他送回来。

出事前一次的离家出走是在去年,小黄跑到了白云区永和街附近,捡了一年的垃圾才被派出所送回了家。其间,黄全力足足花了一万多元在报纸上登寻人广告。目前,12岁的小黄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水平,已辍学在家多年。

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昨日下午的调解,罗承贞没让妻子凌永梅出席,他说:“这两天她太累了,不能让她再耗精力了。”但待在家里,凌永梅还是会偷偷对着小欢欢的遗物掉眼泪。

这对年近不惑的夫妇表示,处理完欢欢的后事后,或将永远地离开广州这块伤心地。有律师表示,面对黄全力家惨淡的经济状况,罗承贞夫妇现在能争取到的赔偿将十分微薄。

广州海珠警方表示,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孩子的交代与刑事鉴定,目前警方初步认定肇事者就是12岁的小黄,并带着小黄到现场确认。有法律专家说,因为年纪幼小,小黄的刑事责任可能不予追究,但小黄与监护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痛斥:铁钳卫生巾 什么都敢往下扔

剩饭、潲水:广州“汇利物业”管理人员肖先生告诉记者,顺景雅苑某楼4层的一户业主已经几年饱受高空抛物之困了。

这一户业主姓王,因为家中阳台比其他楼层的稍微突出一些,经常被一些剩饭、潲水“问候”。王家正上方有9户业主没有一户承认。“但剩饭、脏水在调查后依然没有绝迹。”肖先生说,对于物管来说,他们只能尽劝告义务,没有处罚权。

卫生巾:同样在顺景雅苑,一名物管人员说,他在巡查时发现“天降异物”,“啪”,竟然是一张卫生巾落在了脚边,物管找到“疑凶”,说:“你是不是缺垃圾桶?你要是缺我给你买。”但女孩子矢口否认。

铁钳及其他:4月1日,一把铁钳从天而降,砸坏了金碧花园二期路边一辆小车。事件在小区论坛引起热议,称此为“愚人节的恐怖玩笑”。昨天,大洋网友633438说,自己曾经被一袋垃圾扔中头部,又没法找到肇事者,“只能眼泪在心里流”。另一位网友则讲述自己被一口痰吐中头顶的“惨状”。还有网友在形容自己躲过花盆袭击时称“就当拣回一条命”。还有网友说,自己差点被锅铲丢中,“现在想起还后怕”。

热议:治不了缺德鬼,戴安全帽出门?

高空抛物、坠物问题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通病”。广州海珠区赤岗北路泓景花园的物业主管唐作田说,在参加市物管协会组织的交流会时,几百个物管纷纷表示,高空抛物让人头疼。有小区业主开玩笑道,出门就要戴安全帽。

市民:业主租客齐负责

住海珠广场的朱先生说,在城乡接合部中有不少横街窄巷,楼上抛掷物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他建议,为了提高租客和房东的关注度,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都要负连带的赔偿责任。

物管:要靠自我约束

唐作田认为,要解决高空抛物问题,最主要只能靠自我约束。她说,作为物管部门,只能加强宣传力度,提醒居民注意。她曾经在小区内举办过一次高空抛物实物展和抵制高空抛物签名活动,以实物展示的办法告诉业主高空掷物的危害。“效果十分明显,但过了一段时间又复发。”她说,为此已准备发起第二届小区抵制高空抛物展览和宣传活动。她还说,曾经有小区业主提议在楼下安装摄像头,用技术手段监控取证,但实际效果并不好,“很多时候看不清楚,根本不能作证”。

律师:肇事者要负刑责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旭阳说,人们从楼上往下扔东西造成路人受伤或死亡,这种结果往往是由于肇事者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或者能够预见但过于自信。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肇事者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征夫补充说,在民事上,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朱征夫说,这样规定有助于住户之间互相监督。

短评:肇事男孩也需要关爱

一个水灵灵的生命,在来到人世间短短103天便戛然而止;一个本充满天伦之乐的幸福家庭就此阴阳两隔,悲痛长驻。一个横飞而来的砖头断送了女婴的生命,摧毁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一个年仅12岁的男孩也从此在心底埋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遗憾。

逝者已逝,生者当思。一个不经世事的婴儿被一块砖头毁掉了未来无限的可能,其结果之悲惨无以复加。我们无法宽容男孩抛砖砸人的行为,但我们也有责任对他给予同样的关爱。抛砖的孩子或许已知自己所犯大错,以致逃离家庭;孩子心灵所受的创伤已再难弥补。

应该是我们正视问题的时候了,一块砖头已经毁掉一个孩子,我们不希望因为事件的阴影再毁掉另一个孩子。

现在我们要做的或许不外乎有三:做好善后工作,安抚痛失爱女的父母免于过度悲伤,还能获得合理赔偿;以有效的措施关爱肇事的男孩,使他走出事件的阴影,正常生活、学习,健康成长;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审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道德的环境、制度的环境,然后尽力改良之。(本报记者 刘旦)

侧记:街道办出动派出所赶记者

本报讯 (记者乔军伟摄影报道)“女婴被砸死事件”备受全城媒体关注。但昨天下午,各路记者赶到南洲街道办事处采访时,不但吃了闭门羹,还被办事处请来警察驱赶离开。下午3时多,记者赶到南洲街道办大门口,发现已经有不少记者围在紧闭的大门前,一位同行告诉记者:他们下午3时就看到当事人双方进了街道办。记者想进去时,却被阻拦。于是,大家就站着等。不久,从派出所出来的民警要求记者离开大院,理由是“这里是办公区域,街道办请求我们把你们赶出去。”这样,所有的记者都被赶到了大门外面,在烈日下等待协商的双方。门口的保安说:“我们队长要求我们封死大门。我们都是打工的,只能听从命令了。”

据悉,从前天开始,所有来到南洲街道办要求采访的记者就吃了闭门羹了。

他山之石

日本用重罚 香港用牢刑

日本:从小就教育强调严禁乱扔垃圾。

日本是一个高楼林立、人口密度极大的国家,禁止高空抛物的教育非常严格。日本人从小在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中就强调严禁乱扔垃圾,人为高空抛物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事件极少。

日本民法规定,有关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玻璃等(非人为故意)落下致人伤害或死亡,建筑物的占有者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占有者对损害的发生采取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建筑物所有人应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香港:成立“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在香港,高空抛物主要依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进行处理。该法规定“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一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如在任何建筑物或其部分进行兴建、修葺或粉饰工程的过程中,有人自该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该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该地盘的主要承建商以及进行有关兴建、修葺或粉饰工程的承建商,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万港币及监禁1年。”

香港房屋署将高空抛物行为分为两类:一是对公众卫生造成损害的物件(如纸巾、卫生巾、水、垃圾及熟食等),另一种是可能引致他们死亡或受伤的物件(如木板、玻璃瓶、菜刀等)。对于这两类行为分别有详细的处罚办法。房屋署还于2003年成立了“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聘请3名警察在不同案发地点巡逻及部署。特别任务队成立18个月来,利用摄像机、望远镜及夜视望远镜,在空置单位内不分昼夜监视,搜集证据,共侦破12宗高空掷物案。

小知识

高空下落物体 冲击力度测算

一组数据: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

调查:七大空中杀手 样样要人命

记者在采访中归纳了市民公认的7种最危险的高空抛弃物:

1.烟头 设定场景:抽完香烟,往后一甩——看来潇洒,可烟头还没灭呢。

杀伤力:未灭的烟头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广州也发生过类似原因引起的火灾。2.菜刀(以及其他铁器) 设定场景:大多发生于家庭成员争执、打斗中。飞刀往往直接飞下楼去。

杀伤力:刀具下坠,如遇上人体,后果不堪设想。

3.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 设定场景:酒后亢奋,摔啤酒瓶来发泄。

杀伤力:啤酒瓶高空着地后会产生爆裂、碎开,碎片飞溅。

4.花盆 设定场景:台风到来、小孩玩闹导致花盆坠落事件发生。

杀伤力:花盆砸到路上,轻则吓人,重则致命。

5.砖石 设定场景:市民装修后石材堆放在阳台或者窗台上,遭遇台风或者小孩玩闹互扔。

杀伤力:轻则致伤,重则致命。

6.爆竹 设定场景:孩童玩爆竹,喜欢从上往下扔。

杀伤力:轻则让途人受到惊吓,重则引发火灾、伤害幼童。

7.晾衣竿 设定场景:遭遇台风或者晾洗衣服时不注意,容易脱落。

杀伤力: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弯钩如袭入人体特别是头部,将造成致命威胁。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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