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欢的手机照片。曹景荣摄

抛砖现场楼顶。《信息时报》供图

罗承贞夫妇得知扔砖头肇事者被找到后,匆忙赶去派出所。《信息时报》供图
12岁男孩抛砖砸死女婴
文/本报记者王鹤
来到人世仅103天的女婴小欢欢被半块从天而降的砖头砸死在母亲怀中,事发32小时后,昨日下午4时30分许,广州市南洲派出所经过多方调查,终于找到扔砖头的肇事者,不过出人意料的是,肇事者是一名年仅12岁的男孩,他当时在天台上与6岁的堂弟和1岁半的亲弟弟玩耍,失手将砖头扔下砸中女婴。
肇事男孩的父母都为重庆农村来穗打工者。律师表示,肇事者由于年龄未达到14周岁,将不会面对刑事起诉,受害者家庭可向其以及监护人追诉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还要看肇事者的家庭情况。
昨日城中村出租屋飞降砖头砸死百日女婴的报道见报后,引起全城媒体共同关注。从昨日上午开始,就不断有媒体叩响罗承贞家门。下午4时30分,刚刚接受完十几家媒体访问、已疲惫不堪的罗承贞突然接到电话,广州市海珠区南洲派出所通知他,扔砖头的肇事者找到了。当他来到派出所时,办案警员的消息又再次让他陷入焦灼中,扔砖头的肇事者竟然是一名12岁的男孩。
疑砖头是孩子抛落
据知情人士透露,经过勘测现场,警方发现砸中欢欢的砖头,落下前并没有被雨水打湿,就已经高度怀疑砖头是人为扔下来的,并很有可能是孩子玩耍时抛落的。根据调查,警方迅速锁定了三名孩子,在分别找到3人后,警方最终确定肇事者为一12岁男孩。
抛砖头属于无意
据了解,12岁少年当时在进巷左边俊丰服装厂所在出租屋楼顶玩耍,与他一同玩耍的还有6岁的堂弟和1岁半的亲弟弟。欢欢的父亲告诉记者,警察告诉他,三名小孩当时在楼顶玩得比较野,不但互相打闹,还曾在楼顶烧过东西,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12岁的男孩失手将手中砖块抛出了楼顶矮矮的围墙,砸中走过的欢欢母女。警方经过反复调查表示,12岁男孩抛砖头属于无意,并不是专门对着楼下砸的。
据知情人透露,12岁的肇事少年来自重庆,父亲平时在附近城中村中送煤气,母亲则在附近工厂打工,事发后,孩子父亲被警方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他们太气人了,居然一点责任也不想负,上来居然就那样说。”昨晚7时30分许,派出所民警将罗承贞夫妇和肇事男孩父亲叫到了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结果让罗承贞十分失望和不满。他表示,孩子父亲一上来只是简单地道了个歉,态度十分不诚恳。最让罗承贞气愤的是,调解刚刚开始,肇事少年父亲就急于撇清关系,声称自己没有钱,甚至还欠了2万多元外债,无力承担对罗家的赔偿,甚至要旁边的老乡为他证明。
从司法所出来,罗承贞十分失望地表示,虽然找到了肇事者,但警方表示,由于肇事者年龄不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要进行民事赔偿,对方也表示没钱应对,这样的态度让他很不知所措。最让他担心的还是,由于肇事者年龄小无法承担刑责,公安机关也无法对少年和他的监护人进行强制措施。“如果他们赔不起,一走了之,那怎么办?”罗承贞说。
罗承贞是江西赣州上犹县人,多年在外打工,曾到中山、珠海等地务工,来广州才一年多,就出了这样的事情。罗承贞表示,妻子生欢欢时是高龄产妇,一直花费不少,欢欢出事后,连付医药费的钱都没有,小欢欢1万多元的抢救费用,目前还是由亲戚帮忙暂时垫付。
律师说法 能否获得赔偿
取决肇事者家庭财产
广东省金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蓉表示,从刑事责任角度而言,《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处于完全无刑事行为能力阶段;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故本案中的12岁男孩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角度而言,其已年满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的内容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因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广州市,可以由广州市的法院受理本案,若确由广州市的法院审理,则其赔偿金额可能在四十万元以上。
若判决后,男孩及其监护人未能按判决内容支付相关费用,罗承贞可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蓉表示,罗家的赔偿请求获得法院的支持,是没有疑问的,但最终是否能获得赔偿款项,或何时能获得赔偿款项,这取决于肇事者家庭的财产状况。
抛砖疑凶 性别:男 年龄:12岁 抛砖楼层:五楼楼顶 后果:致百日女婴当场 死亡
评论:高空抛物司法又能怎样
柳新
有时,碰到一些让人“出离愤怒”的事,总是希望,冥冥之中,会真有那么一种力量,让恶者痛,让善者快,让正义得到伸张。
读到《楼上坠砖 砸死百日女婴》的新闻,油然而生的,又是这样一种情感。希望冥冥中的那种力量,能让时间倒流,让那半块夺去女婴生命的红砖,自动回到抛它出去的那只手手中,让这只手的主人,去接受他应有的惩罚。
然而情感始终只是情感。理智告诉我,生活在现实社会之中,真正能寄予希望的,是现实中的力量。这种种力量当中,司法的力量又最值得期待。
所以,如果元凶不愿意主动站出来,公安机关启动侦查应该是第一步——高空坠物致人死亡,事涉公共安全,可以归为治安或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有责任就此展开调查。现场勘察、调取指纹、模拟现场……穷尽一切侦查手段,尽快找出元凶,是为了还女婴公道,让公众安心。让人欣慰的是,公安机关的有所作为在昨日有了结果:经查,肇事者是一名12岁的男孩。他的刑事责任可以因年龄不予追究,民事责任却还要由他和他的监护人承担。
在更多的高空坠物例子中,则是侦查无果,元凶难明。这时,诉诸法律也是可选择的途径。坠砖现场周围楼宇的所有业主,可能成为民事赔偿案的被告。尽管这样的做法有“株连”之嫌,在法律界存在不少争议,甚至法院的判决也不尽一致,但被害人应该得到赔偿。有损害就有赔偿,这是现代法治孜孜以求的方向之一。
再则,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公平,还在于警示——倘若高空坠物的受害人因为找不到元凶而得不到救济,倘若没有任何人为这一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埋单”,我们又有什么理由相信,高空坠物会越来越少呢?
死者长已矣。对于生者而言,无论是寄希望于何种力量,诉求都很明显,那就是期待这种力量能对不时见诸报端的高空抛物形成有效制约,当自身行走在楼宇周围时,能少一份恐惧,多一份安心。在现代社会中,借助司法力量,这样的诉求理应得到满足,而不是让其成为一种奢望。
肇事男孩母亲下跪道歉
肇事男童一言不发。
双方家长哭成一团
12岁的小强坐在父母中间低着头,母亲抱着小儿子,而小强的爸爸黄X力是一名送气工,家庭条件十分艰苦。
早前报道
对不起!
———小强的母亲胡X芳
人都是讲良心的,我也不会把人逼到死路上,我拿的只是欢欢拿生命换来的钱。
———欢欢的父亲罗X贞
一块红砖砸碎了两个城中村家庭的幸福:20日,抛砖的12岁男孩小强的父亲黄X力忙着四处借钱,支付受害女婴欢欢的医药费;母亲胡X芳怀抱1岁的儿子,上门给对方道歉。另一个家庭父亲罗X贞和妻子仍在伤痛之中,不能自拔。
在悲伤的气氛中,昨日,两家达成初步赔偿协议,赔偿分为多步走。“真的,或许你们慢慢交往了,会成为亲戚、朋友都不一定。”罗X贞的亲戚说。
在海珠区大塘马基大街九巷1号一套30多平方米的出租房内,昨日清晨7时许,一夜未合眼的黄X力起床后,就离开家———去借钱。
“就这点钱,让我怎么去见他们。”向亲朋借钱多次碰壁的黄X力看了眼站在一旁一脸憔悴的妻子胡X芳,突然情绪失控,掩面哭起来。
邻居说,这对夫妇,男的在一家私人煤气站上班,一个月赚1000块钱;女的10天前刚找到一个烫图章的工作,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房租、水电、赡养老人、抚养小孩……已经让这个家庭非常拮据。
“本身还欠着钱未还,人家哪里肯再借?”工友、老乡、朋友,能借的都去问了,直至上午11时许,黄X力才从四个地方筹借到2000元。
中午,阳光暴晒,黄X力和小强离开家门,前往客村的前工友家,继续借钱。
“带着儿子能增加说服力,毕竟是他闯的祸。”黄全力说。最后,他借到了1900元,加上上午借的2000元,离协商偿还的4000元,还差100元。
中午12:20 下跪道歉
黄X力出门借钱的同时,在他的出租屋里,妻子胡X芳对在场的记者说:“大家都是做父母的,我想去跟他们说声对不起”,儿子闯祸之后,她还没有见过受害女婴欢欢的父母,向对方当面道个歉。
中午12时,顶着日晒,胡X芳独自抱起1岁多大的小儿子出门,向欢欢父母住的出租房走去。
路上,胡X芳口中念叨着道歉词,“这么说好不好啊?”胡X芳说,她怕说不好,会让对方更伤心和生气,她不敢奢望对方会原谅儿子小强闯下的祸。
短短几百米,她走了20多分钟,胡X芳抱着小儿子走到受害女婴父母、罗X贞夫妇住的地方时,守候多时的媒体记者一拥而上,围住了他们。
胡X芳默默地走到罗X贞夫妇面前,弯曲双腿,突然跪了下来,连声说:“对不起!”激动得忘了事前准备的道歉词。
看到抛砖男孩的母亲跪在自己面前,罗X贞和妻子凌X梅的悲伤涌上心头,双双哭倒。
一时间,双方家长除了沉默,只有止不住的哭声。
罗X贞夫妇的亲属扶起久跪在地的胡X芳,“看到她这样,作为亲属,我们感觉到了她道歉的真心。”众亲属说。
罗X贞夫妇事后也告诉记者,胡X芳的道歉让他们宽慰不少。
下午3:00许 两父亲大哭
下午2时30分,黄X力就走进海珠区南洲街司法所。妻子胡X芳亦抱着小儿子赶往所里。
3时许,受害女婴欢欢的父亲罗X贞带着三名亲戚走进了司法所二楼的南洲街职工之家———大会议室。先前的愤怒已随胡X芳那一跪而泯失,谈判在一种温情而又悲伤的氛围里开始。
“人都是讲良心的,我也不会把人逼到死路上,我拿的只是欢欢拿生命换来的钱,医药费这些是最基本的。”听说了黄X力家中的困境,罗X贞反而替他捏把汗。“小孩不让他读书怎么行?平时要教育好他,下一次再(抛砖)砸到别人,你们夫妻俩可是一辈子也还不清。”
黄X力点头,嗫嚅重复,“他不爱读书。逃跑了四次。”
一番斟酌,双方确定先把欢欢的后事办了。医药清单显示,欢欢在省第二人民医院花了共3675.8元医药费,“新滘医院的当时急没有清单,就算4000元吧。”罗X贞的亲戚李先生说。
但当看见黄X力从左裤袋摸出了一沓百元人民币,又从右裤袋摸出一沓钱,拿开面上两张50元后,其余的都是十元五元的碎币后,在场人士都静默不语了。
“算了,我知道你的诚意,那100元不用了。你自己留做生活费。”罗X贞的亲戚说,“现在我知道你的诚心了。大家都很不幸。我也希望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真的,或许你们慢慢交往了,会成为亲戚、朋友都不一定。”
听了此话,一直脸色苍白的黄X力“呜呜”哭了。见他趴在会议桌上号哭,一直在会议室里玩耍的1岁半的小儿子走到他旁边,手指他,凄惶地看着众人,大声唤“爸爸”,胡X芳绷着脸,沉默不语。见此情景,坐在另一边的罗X贞也伏倒在桌上,轻轻地耸动肩膀,不一会,又将整个身子打横睡在几张会议凳上。
黄X力哭了足足10分钟。
下午5:30 商定赔偿事宜
罗X贞说,失去欢欢对他们和他们老家的亲人都是很大的打击。现在夫妇俩最希望欢欢的后事能够早点解决。“想着孩子的尸体孤独地躺在殡仪馆里,多放一天我们就心痛一天”。
在司法所建议下,双方达成初步赔偿协议,赔偿分为多步走。
20日,黄X力先交4000元给罗X贞,用于支付欢欢的医药费;黄X力在今日下午3时,再筹3000元到南洲街司法所交给罗X贞;双方协助办理欢欢火化等后事;在处理完以上三项协议后,双方再从长计议下一步赔偿。
下午5点半,司法所长看过协议后,双方准备撤离。“你们走回去那么远,不如搭我的车吧。”罗X贞的亲戚主动邀请黄X力一家搭他的车,但黄X力一家拒绝了。在街道职工的掩护下,他们一家避开了记者,从司法所后门离开。
下了司法所的阶梯,就是一条河涌。黄X力倚着栏杆摸了下额头,缓缓摸出两块钱,给胡X芳搭车回家,他自己则沿着河涌边一直走,拐上了广州大道南。但胡X芳也没有搭车,他们沿着广州大道南一直往家的方向走,瘦小的身影渐渐烟没在下班的车流中。(记者 周松柏 邱永芬)
男孩飞砖砸死女婴 家属将赔偿9万元
晨报广州讯 广州海珠区东风村18日发生了楼上飞砖砸死三月大女婴惨案,警方已查明扔砖者是一名12岁的男孩小黄,纯属恶作剧。小黄的父亲黄全立无力承担对罗家的赔偿(本报20日、21日曾连续报道)。
昨日上午,慈善机构和社会热心人士通过多种途径对事件双方家属提供了资助。
昨日下午3时许,双方家属经协商达成后续赔偿协议,肇事男孩家属将向死者家属支付9万元赔偿金,双方接受的社会捐赠款项可充抵赔偿金,目前双方所接受的社会捐款已达到5万余元。其余的4万元赔偿金,除继续接受社会捐赠外,剩下的部分将由黄全立以每月支付500元的方式偿还。死者的父亲罗承贞称协商结果很圆满,黄全立说,他将把孩子送到青少年拯救训练营去接受心理治疗。
《新快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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