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 磊 通讯员 梁奋远
晨报讯 中学教师陈洪波以帮助姑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便利,私自将该房产过户至其个人名下,又高价转卖获利40余万元,此举导致姑父姑母精神失常。陈洪波还骗取了6名学生家长购房款8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因涉嫌诈骗罪,陈洪波已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因生意失败,陈洪波不仅没钱归还公积金贷款,还欠了很多债。2005年7月,他干脆将该处房产以46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但这时姑母与姑父已入住,陈洪波便对受让人谎称其父母需要继续居住,自己可以出钱租赁该房。此后,陈洪波每月付1700元的租金直至案发。
陈洪波还向学生家长行骗。2008年4月至6月,陈洪波虚构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刻了公章,向学生家长称其可以向该公司低价购买嘉定江桥镇某小区房产。由于陈教学业务能力较强,在学生家长中口碑良好,学生家长骆某不仅自己信以为真,还先后介绍了章某等5名亲朋好友委托他买房。陈洪波则以收取购房定金、首付款等名义,诈骗钱款80余万元,并伪造购房合同、收据等提供给这些学生家长。
当年7月,学生家长骆某等人发现缴了钱后,迟迟见不到房子,于是到有关部门查询,才发现自己被骗,他们将陈洪波扭送公安机关。陈洪波被羁押后不久,姑父姑母才知道自己受骗,两位70多岁的老人因经受不住打击而精神失常。
检察机关认为,陈洪波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必将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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