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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 女子18岁当起后妈 遭遇婚变后与继子一同服毒

15年前 [02-26 17:43 周四]
 
2009年02月26日 大江网-新法制报

女子遭婚变与继子双双服下农药

自己获救继子身亡 村民请求司法机关从轻量刑日前被抚州中院判处死缓

核心提示

她是个可怜的女人:5岁丧母,父亲将她送人当养女;十几岁步入社会求生活,却在深夜被色魔强奸;18岁时,以为找到真爱的她与大她11岁的离异男结婚……因为曾经受伤,她一直期盼着爱的温暖。

遗憾的是,屡次等来的都是伤害与痛苦,在发现丈夫有了情人并执意要和她离婚后,她抱着一直深爱着的年幼继子双双喝下农药。事后,她被抢救过来了,继子却永远停止了呼吸。而接下来,被判处死缓的她将在女子监狱里度过漫长的岁月。

村民同情杀死继子的她

陈铃(化名)制造的这起血案发生在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记者从金溪县警方了解到,2008年3月11日早晨,有村民报警,称该县秀谷镇某村发生一起少年被人毒杀的命案,嫌犯即这名少年的继母陈铃也服毒自尽。案发后,陈铃被人送往当地医院抢救,一同被送到医院抢救的还有一直以“阿姨”称呼她的继子敏敏(化名)。

陈铃说,躺在医院接受抢救,她迷迷糊糊看到了敏敏向她招手说“阿姨再见”。“其实这都是幻觉,敏敏可能早断气了。”陈铃告诉记者,一个星期后,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她,被警方宣布刑事拘留,很快,她被关押在金溪县看守所,直到被送往监狱服刑。

在秀谷镇,说起陈铃,村民大部分都摇头,似乎不愿提起这件事。“她是个悲情人物,嫁到金溪后,和邻居相处得比较好,老公要离婚,她接受不了,她是非常爱敏敏的,虽然敏敏不是她亲生的。”当地一村干部向记者透露,案发后,有村民非常同情陈铃,曾经商议过到司法机关为陈铃请求从轻量刑。

幼年丧母遭继母冷落

得知村民仍在关心着她,今年27岁的陈铃抿了抿嘴唇,低着头说了句:“谢谢他们了。”

陈铃的老家在福建省龙岩县,她说她对老家已经很模糊了,在龙岩,留下的记忆都是痛苦的。“龙岩惟一的亲人就是父亲,而我早年就没有了母亲。”陈铃告诉记者,5岁那年,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将她送给福建省建瓯市一个偏远乡下的农民当养女。几年后,父亲再婚。

对于记者问及关于后妈的态度如何,陈铃突然抬起头来,以为记者在说她。“她不是好后妈,当然,我也不是。”陈铃低着头说。在陈铃8岁时,继母生下了弟弟,于是,父亲把陈铃从乡下接回来,此后她的任务就是在家带弟弟。

“后妈不喜欢我,经常向我发火,我天天在家带弟弟,经常没饭吃。”陈铃说,她很少回忆童年,因为回忆都是痛苦的。

13岁时遭强奸怀孕

有人说,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陈铃是个非常不幸的人,幼年丧母在她身上并不算什么,之后发生的事情,让她终生难忘。

陈铃告诉记者,13岁那年的一个深夜,她从饭店下班回家,到家时,肚子饿得咕咕叫,她试图找点食物垫肚子,却发现饭橱被锁上了。陈铃知道这是继母故意不给她饭吃,想到没有亲妈的疼爱,突然感到悲伤的她,跑出家门来到当地的广场上大声地痛哭起来。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她哭累时,身后蹿出一条黑影,一名男子从背后将年幼的她抱起,并将她扔在广场的一个角落里,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一个月后,陈铃怀孕了,父亲带着年幼的女儿来到医院做流产手术。在得知女儿是因为后妈故意锁饭橱不让吃饭才跑出去遭遇不幸后,伤心的父亲把继母狠狠地揍了一顿,抱着女儿痛哭起来。事后,父亲告诉陈铃,由于继母不喜欢她,要她到外地打工。

18岁嫁给离异男当起后妈

陈铃来到抚州市金溪县打工时,只有16岁。两年后,长得亭亭玉立的陈铃开始有人追求。

这些追求者当中,就有一位比她大11岁的男人晁某。据陈铃称,晁某比较帅气,但知道他是离过婚的,而且还有个儿子,所以并没打算和他谈恋爱。然而,就在她18岁生日那天,晁某送来了生日蛋糕和玫瑰花,而第一次收到鲜花祝福的她当时就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当天晚上,陈铃没有守住最后一道防线,两人的恋爱关系确定了。

很快,两人同居在一起,不久后,陈铃怀孕了。但晁某以“经济困难,已经有一个孩子,要生得等几年”为由,带着陈铃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由于连续两次人流,身体状况本不太好的陈铃之后再也没有生育。

2004年10月,陈铃和晁某办理了结婚证。就这样,18岁的陈铃成了8岁敏敏的继母。

丈夫移情别恋她决定自杀

据陈铃的邻居透露,婚后,这个新家庭生活非常和睦。2007年7月,陈铃和村里的其他同伴前往浙江省温州市打工,而晁某则留在家里。他们的婚变就发生在这不久之后。

据法院认定,2007年下半年,晁某利用陈铃外出打工之机,与女子刘某结识,二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晁某因此向陈铃提出离婚,陈不同意并试图挽回与晁某的婚姻,未果。2008年3月11日凌晨零时许,陈铃在晁某再次离家出走后,取出事先买好的袋装“3%克百威颗粒剂”(含“呋喃丹”农药成分)农药,用开水兑好一大一小两碗,陈铃把小碗内的农药给敏敏喝下,而后,陈铃将大碗内的农药喝下。

“我一直希望他能回头,回到这个家庭,不要丢下我和敏敏,可他还是要丢下我们。”泪流满面的陈铃哭着说道,“我的人生已痛苦不堪,老天为何如此待我!所以在他抬脚离开家中时,我想到了死,我觉得生活已经失去意义了。”

继子曾在母亲节送她玫瑰花

记者:为什么会让敏敏和你一起喝毒药?是报复晁某吗?

陈铃:有人认为我是在报复晁某,可我当时并没有这种想法。

记者:你爱敏敏吗?

陈铃:爱他,因为我就是一个没有母亲痛爱的人,我知道我应该怎么做好一个继母。

陈铃告诉记者,她和敏敏之间的感情,超过亲生母子。每天晚上,敏敏都和她睡在一起。而每天上学放学接送敏敏的人,都是她,敏敏的学校召开家长会,也是她参加。

最让陈铃忘不了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年的母亲节,放学回来的敏敏拿出一朵玫瑰递到陈铃面前说:“祝阿姨母亲节快乐!”“你哪来的钱买花呀?”敏敏笑而不答。之后,陈铃才知道,为送她的母亲节礼物,下午放学后,敏敏来到花店前,口袋里没有钱的他询问花店老板需不需要给花浇水,“工钱就是一朵花”。老板拒绝了这个孩子的请求,3个小时,当花店老板把一些卖剩下的玫瑰花扔出店外时,敏敏跑上去从这些花里找出了一支完整的玫瑰花带回家。

近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铃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陈铃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日前,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陈铃作出的刑事判决。

□ 文/龚进昌、首席记者刘学龙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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