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注册擅自招生 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济阳一违规小学被法院查封
□记 者 高园
□通讯员 杨振强 高卫东
本报济南2月20日讯济阳县一小学不具备相应资质、违规办学,被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办学。
该小学置若罔闻,教育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该小学还有近500名在校生,强行执行难度很大。2月11日,济阳县法院趁学校未开学之机,查封了教学设备,并就学生安置做出妥善安排。
济阳县某小学是一所未经注册,擅自招生的学校,学校在诸多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为此,济阳县教育主管部门于2007年7月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小学拒不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因该校有近500名在校学生,安置起来难度较大,故迟迟未能执行到位。
2009年的春节刚过,济阳法院行政庭经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利用寒假还没开学这一有利时机,强制该小学停止办学。为避免学生家长不满,法院和教育部门决定分流安置所有就读的学生,将愿意继续在县城读书的学生安排在县城民办小学就读。同时,法院和教育部门联合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就学生的分流安置办法予以公示。
2月11日,听到风声的该小学突然通知所有学生于该日提前开学(原定开学时间为2月16日)。办案人员考虑到学生进校后,再强行让学生迁离会非常困难,于是在2月11日早8时,果断查封了该小学的教学设施。
由于此时公告刚刚发出,许多学生家长对学校停办和学生安置情况尚不了解,办案人员对赶来的学生家长耐心解释。经过一上午的劝导,学生家长对法院的做法表示理解,并对就读学生的安置方案表示满意。现在,该小学的所有学生已转到新安置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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