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来,展现在本刊家长群里的一份“合同”引来众多家长的争议。
“合同”文本如下——
甲方:父亲 乙方:儿子
合同内容:从本日起,甲方将一日三餐洗碗、刷锅、收拾餐具等与用餐有关的家务活承包给乙方。乙方在高标准完成作业的同时,每完成一天承包任务,甲方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工资4元。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完成情况,如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可随时与乙方解除合同。如因外出用餐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甲方照付工钱。乙方对劳动所得拥有绝对支配权。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执行。
起因:教师一道作业
合同中的“甲方”姓王,他向记者讲述了合同的来历。
上个月的一天,王先生的儿子强强放学回家后告诉父母:老师让我们回家要帮助家长干家务,说这也是一项重要的作业,可我不知道能帮你们做些什么。王先生说:你不如帮大人洗洗碗刷刷锅吧,一来可以完成作业,二来也省了我们的事。
强强同意了这一提议,但提出一个要求:干家务要付工钱。王先生夫妇琢磨了半天,认为这是一个不坏的提议,至少可以让儿子知道劳动才有收获的道理,于是同意了。在“工资”的问题上,王先生和儿子产生了争论的焦点,强强要求每次洗碗付费2元,王先生还价1元,经最后双方妥协达成协议,以每次1.5元计费。
甜头:儿子干活起劲
王先生说,至从合同定立以来,儿子干活很起劲,起初担心儿子做事虎头蛇尾,没想到他始终十分认真地履行合同,每天晚饭后很自觉地洗刷起来。强强还确定了他的目标是“300元大关”,这学期凑不够,假期里接着干,过年时,用自己挣的钱给爷爷买一个治疗腰的治疗仪。
争议:能否金钱刺激
用一份劳务合同来引导孩子做家务,此举是否恰当?王先生的这一“教子经验”引来家长们的争议,反对和赞同者都立场鲜明。
反对者认为,这一做法大错特错,利用金钱来“引诱”孩子劳动,偏离了教育的根本目地,会引导孩子事事向钱看。更有家长举例:如果有一天父母生了病躺在床上,希望孩子能够端个茶送个水什么的,孩子张口提“价钱”,不知那时的父母会怎么想?
赞同者则称:这种激励方式并不会真的就会让孩子钻进钱眼里。一个网名雪的家长说,看到许多教子书,在国外,这种让孩子有偿做家务的事例很多,并没有造成“品行”问题,相反还可以培养孩子的经济意识,在今天这个社会,一个有经济头脑的孩子应该被看成一个人才。很多家长说,强强挣钱是为了给爷爷买治疗仪,是一个很有孝心的孩子,从这一个结果上来看,王先生的这一方法是一举多得非常管用的!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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