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对实施新法案作出如下解释:
首先,在犯罪孩子被送进“封闭教养中心”后,父母就不必为他支付生活、学习费用了,由此再领取补助金并不合理;
其次,新法案对责任心不强的父母起着一种督促和警示作用。
这就意味着:只要未成年孩子因犯罪而被关进“封闭教养中心”(类似于“我国的少年管教所”),那么他们的父母即被取消领取“家庭补助金”的权利,而恢复这样的权利得由父母签署保证分担和加强对孩子管教得协议,并经法官批准。
但也有许多民众对新法案表示了异议。他们认为,“问题孩子”大多出生于经济条件差、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家庭——对于这样的家庭社会应该伸出援手,而不是首先考虑对他们进行惩处。另外,一些孩子不肯接受父母的教育,并不是父母管教不严,因而责任首先应由孩子自己承担,让全家人来共同承担个别成员的过错,也有“株连”的嫌疑。出处:合智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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