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一、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基本情况 (转)

15年前 [11-22 09:19 周六]
一、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基本情况
2008-11-12 17:14:21 --- 养成教育总课题组 推荐

  (一)未成年人上网普及程度
  1.城镇互联网逐渐普及,八成多未成年人使用过互联网
  接受本次调查的未成年人绝大多数使用过互联网,占到总数的85.60%,没有使用过互联网的未成年人只占14.10%,见图1。

  2.城市未成年人上网比例明显高于乡镇
  从被调查未成年人上网的比例来看(图2),城市未成年人上网的普及率比较高,约占总数的九成(87.90%),乡镇未成年人中上过网的近七成(68.80%)。而乡镇中没有上过网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30.60%,这个比例接近城市中没有上过网的比例(11.80%)的三倍。

   3.独生子女上网比例高于非独生子女
  从图3可以看出,未成年人中,独生子女上网的比例要明显高于非独生子女,其中独生子女中上过网的比例为88.10%,非独生子女的上网的比例为78.10%。

  4.高中生上网的比例大于初中生
  从初高中生上网的比例来看(图4),高中生上网的比例大于初中生,其中高中生中上过网的占总数的88.00%,初中生中上过网的占总数的83.30%,高中生中未上过网的未成年人比例为11.80%,初中生这一比例为16.40%。


  (二)未成年人上网的频度
  1.六成多未成年人一周至少上一次网
    表1 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的频度(单位:%)
    频率
省市 一天
数次
一天
一次
半周左
右一次
一周左
右一次
半月左
右一次
一月左右一次 数月
一次
不确定
北京 9.40 22.90 23.50 24.60 4.70 3.20 2.80 9.00
重庆 1.50 5.00 19.60 50.50 5.70 3.30 4.10 10.20
广东 1.30 4.50 11.40 47.90 8.60 7.50 6.90 12.00
湖北 1.40 3.60 13.50 46.20 8.20 5.50 9.90 11.80
江苏 0.90 4.40 13.80 45.90 8.20 4.00 6.30 16.60
辽宁 0.80 4.40 9.30 36.00 15.10 6.60 10.40 17.30
四川 1.60 1.90 10.50 48.80 9.80 8.10 5.60 13.70
山东 1.70 3.40 8.30 47.30 8.80 8.30 6.00 16.20
上海 4.10 14.50 25.40 31.40 5.60 5.80 3.10 10.10
陕西 3.30 4.20 16.10 36.40 11.70 8.90 8.60 11.00
全国 2.70 7.20 15.50 41.30 8.40 6.00 6.20 12.60


  从未成年人的上网频度来看(表1),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里至少会上一次网,占总人数的66.70%。其中,一周左右上一次网的人数最多,有效②百分比达41.30%;而每天都上网的人数占9.90%,达到总人数的一成。半个月及以上的时间段上一次网的人数为20.60%,其中,数月才上一次网的人有6.20%。从全国各省市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频率情况来看,北京市未成年人“一天数次”上网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省市,约占总数的一成(9.40%),“一天一次”的比例高达22.90%。

  2.城市未成年人上网频度高于乡镇未成年人
  城市未成年人和乡镇未成年人都是“一周左右一次”上网的比例最多,但总体看前者上网频度高于后者,城市未成年人“一天数次”、“一天一次”、“半周一次”的比例明显高于乡镇未成年人,而乡镇未成年人“半月左右一次”、“一月左右一次”、“数月一次”的比例明显高于城市未成年人,见图5。

  3.独生 子女上网频度略高于非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上网频度要高于非独生子女。两者“一天数次”上网的比例接近,分别为2.50%和2.70%,独生子女“一天一次”、“半周左右一次”、“一周左右一次”的比例都要高于非独生子女,见图6。

  4.初中生与高中生的上网频度相似
  有44.00%的初中生和40.20%的高中生都是一周左右上一次网,其上网的频度分布情况非常相似,见图7。

  (三)未成年人每次上网的时间长度
  1.七成多未成年人每次上网在2小时左右
  未成年人每次上网在2小时左右及以下的占总人数的71.50%,其中每次使用互联网在两小时左右的占29.00%,一小时左右的占27.20%,半小时左右的占10.30%,而不到半小时的占5.00%。被调查者中每次上网超过四小时的达到了13.60%,比2006年(10.89%)增长明显。其中每次上网时间达到5小时以上的有6.50%。被调查未成年人每次上网平均时长具体数据见表2。

    表2 未成年人平均每次使用互联网的时长(单位:%)
    时长

省市 不到半小时 半小时
左右
一小时
左右
二小时
左右
三小时
左右
四小时左右 五小时及以上 不清楚
北京 6.90 11.60 23.50 24.20 15.90 6.90 10.70 0.20
重庆 4.30 12.20 31.60 28.90 13.10 5.90 4.10 0.00
广东 6.10 5.20 28.70 33.00 14.40 8.10 4.50 0.00
湖北 4.70 10.40 26.90 24.60 14.00 10.10 9.30 0.00
江苏 5.60 9.90 21.10 30.20 17.30 7.10 8.90 0.00
辽宁 4.20 10.40 27.60 30.90 14.50 6.50 5.60 0.30
四川 3.20 9.40 28.30 32.50 13.40 7.40 5.50 0.20
山东 3.40 5.80 25.50 31.00 17.80 8.30 8.00 0.30
上海 4.80 7.20 30.70 30.90 16.30 5.40 4.80 0.00
陕西 6.10 20.80 27.10 24.00 10.80 5.60 4.60 1.00
全国 5.00 10.30 27.20 29.00 14.70 7.10 6.50 0.20

  2.城市、乡镇未成年人每次上网的时长略有差异
  城市未成年人与乡镇未成年人每次上网时长略有差别。两者都集中在一小时和两小时左右,其中城市未成年人每次上网在一小时左右的占27.00%,两小时左右的占28.90%;乡镇未成年人每次上网在一小时左右的占29.00%,两小时左右的占29.20%。城市未成年人每次上网三小时左右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乡镇,分别为15.30%和11.20%,见图8。

  3.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每次上网时长相似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每次上网时长的分布情况没有太明显的差异,大多数都控制在一两个小时左右。但独生子女中每次上网五小时以上的比例要明显高于非独生子女,见图9。

  4.高中生每次上网时长略高于初中生
  高中生每次上网一小时左右及以下的比例都要低于初中生,而每次上网两小时左右及以上的比例则都要高于后者。其中,高中生中每次上网在三小时左右及以上的占总数的31.50%,而初中生这一比例为26.50%,见图10。

  (四)未成年人的网龄分布
  1.六成未成年人网龄超过两年
  图11显示,本次调查中网龄超过两年的上网未成年人达61.50%。

  2.城市未成年人网龄较长,乡镇未成年人新生网民多
  城乡上网未成年人的网龄分布分化明显,城市上网未成年人网龄长,乡镇未成年人新生网民多。在城市上网未成年人中,三年至五年网龄的比例达到25.20%,五年以上网龄的达到20.20%,而乡镇未成年人这两项数据分别只有15.90%和7.20%,远低于前者。同时,乡镇上网未成年人中在调查前一年内刚接触网络的新生网民比例占到43.20%,而城市上网未成年人中这一比例只有23.60%,见图12。

  3.独生子女网龄明显长于非独生子女
  在未成年人中,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在网龄分布上有明显差别,前者网龄整体长于后者。其中,独生子女网龄在三年以上的占总数的47.00%,而非独生子女在三年以上的占总人数的31.70%。五年以上的网龄分布,独生子女中的比例(21.60%)几乎是非独生子女(11.30%)的两倍。而非独生子女中网龄一个月左右的占到10.00%,独生子女这一比例只有5.30%,见图13。

  4.初中生与高中生的网龄分布略有差异
  由图14可以看出,高中生三年到五年网龄和五年以上网龄的比例(分别为27.00%和23.10%)明显高于初中生(分别为22.50%和15.80%),而初中生网龄在一年至两年内的比例为15.20%,高于高中生的10.40%的比例。其他选项的比例差别都不大。与2006年调查数据相比,去年初中生中有25.50%的人是在调查前三个月内才开始接触互联网的,而本次调查这一比例只有12.40%,调查前一年内开始接触网络的比例也只有27.50%,表明有不少未成年人在上初中以前已经开始接触网络。

  (五)未成年人上网的地点选择
  1.家里是未成年人上网最主要的场所
  调查表明“家里”是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场所(图15)。平时主要在家里上网的未成年人占调查总数的71.90%(比2006年的比例46.78%增长了25个百分点)。而在网吧上网的比例则由2006年的23.79%下降到今年的12.60%;平时主要在学校上网的由2006年的20.09%下降到今年的9.20%;平时上网选择去公共场所(如图书馆)的人比较少,有效百分比为3.10%。

  2.独生子女中选择在家里上网的比例高于非独生子女
  由图16显示,独生子女选择在家里上网的接近八成(77.90%),非独生子女选择在家里上网的比例相对较小,占总数的54.80%。非独生子女选择在网吧上网的比例(24.20%)接近独生子女(8.20%)的三倍,在学校上网的比例(14.20%)也接近于独生子女(7.80%)的两倍。

  3.高中生选择去网吧上网的比例高于初中生
  从初高中生的上网地点来看(图17),初中生选择在家里上网的比例高于高中生,分别为76.40%和67.00%,而高中生比初中生更愿意到网吧上网。高中生选择去网吧上网的比例(18.60%)是初中生这一比例(7.70%)的两倍多。

  4.乡镇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的比例很高
  从城、乡未成年人对上网地点的选择来看,尽管他们都将家里作为上网的首选地点,但城市未成年人的比例(75.50%)明显高于乡镇未成年人(39.70%)。乡镇未成年人选择在网吧上网的比例达到34.50%,和在家里上网的比例大体相当,而城市未成年人只有10.30%将网吧当作主要的上网场所。

  (六)未成年人上网的目的及群体差异
  1.娱乐消遣是未成年人上网主要目的
  上网娱乐、消遣是未成年人的最主要目的,比例高达58.50%,比2006年的比例(45.05%)有较大增长。值得注意的是选择“交友、沟通”的比例较2006年(17.89%)有了明显下降,只有6.00%的未成年人选择。以学习求知、了解时事、完成作业为主要目的的比例超过了交友沟通,分别达到11.90%、10.30%和8.80%。这说明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已经将互联网作为学习、求知的实用工具。
  调查还发现在教育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如北京和上海,通过上网来完成作业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省份,分别达到了11.50%和22.40%,见表3。

省市 完成作业 了解时事 学习/求知 交友/沟通 娱乐/消遣 其他 不清楚
北京 11.50 10.40 16.30 8.40 50.90 2.50 0.00
重庆 7.20 9.20 10.10 4.90 63.80 4.70 0.00
广东 10.10 12.10 11.00 6.70 54.40 5.60 0.00
湖北 1.50 7.00 8.30 7.50 71.80 4.00 0.00
江苏 7.70 6.10 12.30 4.80 62.70 6.30 0.00
辽宁 2.50 11.50 11.30 6.50 63.70 4.20 0.30
四川 6.60 14.40 8.00 6.10 56.60 8.30 0.00
山东 4.10 12.20 15.20 6.70 60.10 1.70 0.00
上海 22.40 9.60 8.50 4.10 52.30 3.40 0.00
陕西 10.50 10.90 18.20 4.10 52.30 3.40 0.50
全国 8.80 10.30 11.90 6.00 58.50 4.50 0.10

  2.城乡未成年人上网目的略有差异
  城乡未成年人上网目的没有显著差别,都将消遣、娱乐作为最主要的目的,并且比例相当:城市未成年人为58.80%,乡镇未成年人为56.50%。城市未成年人用于“完成作业”的比例要高于乡镇未成年人(分别为9.10%和5.60%)。乡镇未成年人对网络交友目的的选择比例(9.50%)略高于城市未成年人(5.50%),见图19。

  3.男孩与女孩上网目的有所差异
  由图20显示,男孩更多注重娱乐、消遣,这一比例高达62.80%,而女孩的相应比例是54.20%。女孩更加注重学习求知,这一比例有14.80%,明显高于男孩的8.90%,同时女孩选择上网完成作业的比例(10.10%)也要高于男孩(7.50%)。

  4.初中生与高中生上网目的有所差异
  对比初中生与高中生的上网目的,研究发现二者侧重的目的不同。高中生上网为了娱乐消遣的有63.60%,而初中生上网为了娱乐消遣的只有56.00%;同时,初中生有13.90%的人上网是为了学习求知,而高中生有8.20%的人上网是为了学习求知,见图21。

  (七)未成年人对网络功能的使用
  1.未成年人更关注网络的交往功能和学习功能
  未成年人对于网络功能的选择较为广泛,在调查列举的24项常用功能中,每一项的百分比都超过了百分之十五,50.00%以上的有十项,其中,开通博客、学习功能、交流功能、信息供给功能普遍受到未成年人的欢迎(见图22)。开通博客以82.60%的选择比例成为未成年人网络功能选择的热点。网络的学习功能逐步得到未成年人的青睐,使用过网络课堂功能的比例达到80.80%,在所有选项中处于第二位,这些表明互联网逐渐成为未成年人进行学习的实用工具和有效途径。
  网络也是未成年人重要的互动交往平台,双向交往工具如使用QQ、MSN、Yahoo等即时通讯功能和网上聊天比例分别为23.74%和30.41%,用过多元化交流、网络社区交往工具的未成年人更多,如:参加交友、社区俱乐部(75.11%)、参加论坛/BBS/讨论组(73.89%)、发送电子贺卡功能(75.16%),使用过网络电话交往的未成年人达到59.03%。未成年人同样非常重视互联网的信息供给功能,有71.90%的人在网上浏览过新闻。

  2.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功能比家长、教师丰富
  由表4显示,未成年人使用的互联网功能数量明显高于家长和教师。在24项互联网功能中,未成年人平均利用到达11项,使用过10项功能的未成年人最多。教师平均只用到8项,使用过6项功能的教师比例最多;家长平均只使用7项功能,其中使用过3项功能的人数最多。

               表 4 未成年人、家长、教师使用的网络功能数差异
               使用功能数

  平均数 众数
未成年人 11.20 10
教师 8.20 6
家长 6.90 3

  (八)未成年人对其专门网站的了解
  对于专门为未成年人设立或者主要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站,未成年人的了解还不够,其中以雏鹰网的知名度最高,比例占40.20%,其次为少年先锋网和中青网。并不是未成年人网站的“伪选项”,比如选择“花季网”(36.80%)被选中比例较高,显示未成年人对其专门网站的了解不足,见图23。

石宣家庭教育

返回

您尚未登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