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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大学微言(第六篇) 齐家治国 (下)

15年前 [10-12 18:49 周日]

第六篇  齐家治国(下)

从清朝得到的历史教训
我们如果要认真吸收历史的教训和经验,“鉴往而知来”,那就要:
一、应该要切实明白中国两三千年的内忧外患,重点都是起于边疆的边政、边防问题。以中国的地理立论,由西到东,所谓满、蒙、西域、番藏等问题,在历史的时间、空间上,一直存在三千多年,直到现在,其中包括文化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更是核心。至于由北到南,在海疆问题的海防上,也是极其重要,但须另作专论。元朝的蒙古族和明末的满清入关,都是中国三千多年来的历史对于治理边疆问题上的败笔,希望后之来者,再也不要重蹈覆辙。
二、有关满清入关的战略问题,实在是过去历史上的创举。如果真要研究满族在关外东北崛起的初期,就是满族对蒙古各旗的征服,的确并不简单。到了入关之后,若说满族是用武力统一中国,那是根本文不对题。满清的统一中国,所用武力,完全是一种代理战争的战略,八旗兵力只是作为指挥监督的作用而已。明白地说,满清是利用蒙古兵和汉族人本身来作代理战争,他自坐观其成唾手而得地统一了中国。如洪承畴和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等“三藩”,都是汉人汉兵,正如后人在崖山的吊古诗所谓“镌功巨石张洪范,不是胡儿是汉儿”,同出一辙。
三、满清入关前后,他们的领导上层,初期所吸收的文化,是受《三国演义》和老子《道德经》的影响最大,并未认真接受儒家的思想(《三国演义》这部小说,在日本如丰臣秀吉、德川家康等幕府,也都受它影响最大,罗贯中先生真亦足以千秋矣)。可是到了入关之后,由顺治开始,到康熙、雍正、乾隆三四代一百多年之间,都是受佛学禅宗、律宗的影响,这也是中国文化史上的奇迹,但却为一般治历史学者所忽略、轻视过去了。如果用严格的比喻来说,大家都知道,西汉的“文景之治”,是重用黄(帝)、老(子)的道家文化思想。后世称它是“内用黄老”、“外示儒术”。那么,满清在康、雍、乾三代,是“内用禅佛”、“外示儒家”。这是绝对正确的事实,如假包换。只可惜后世一般人,对禅佛之学太过生疏,反而不能学以贯通,自被成见所瞒了。
假定,你能明白前面所讲的要点以后,你就可以了解在满清初期一百多年,甚至与后来百余年来,他们并没有像汉、唐、明朝各代所谓历史上最头痛的外戚、女祸、宦官、藩镇等祸国殃民的大乱出现,岂是偶然的幸运吗?当然不能以他最后末代的慈禧、李莲英,或者,拿过去历来的“反清复明”,有意尽量描黑的“清朝宫阉内幕”等小说来讲,那就没有什么话好说了。
而且最重要的,我们只要反证历史,由汉、唐以来的中国,所谓幅员之广,版图之大,收内外蒙古、西域新疆等于一统山河,全形如秋海棠叶的中国地图,便是这个时期的杰作。这总可算是功高一等,超越历代吧!同时,由康熙开始,亦收亦放,似紧又松地漫天散布法网,留给雍正即位,再来收紧网罗,整顿吏治、财政,奠定后来乾隆以来将近百年的承平岁月,使全国上下的百姓和知识分子,都醉心在文章华丽、词赋风流、功名境界之中。因此而有享受乾、嘉时代的青年士子们所谓“不做无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的幽默话。乾隆也志得意满地自作御制春联,唱“乾坤春浩荡,文治日光华”的高调,这似乎也不是大吹牛皮,过分夸大。只是他却忘了,能做到这样的成果,都是受之于父祖的余荫而来,并非完全是他一手所造成的大功德。但是历史和人生,毕竟超越不过因果的定律,两百多年后的满族,仍然是由孤儿寡妇,挟着皮包,坐上马车,黯然出关而去,可怜的只是末代皇帝溥仪,不过,他的故事,现代大家都知道,就不必画蛇添足了!
接着而来,我们如果讲现代史,那就比研究“二十五史”更为麻烦。现代史必须要从清朝乾嘉时期开始追溯前因。同时又须和西洋的文化史搭配起来研究,由十五世纪以后西方文明的演变,以及十七世纪以来西方文化的航海、工商、科技、政治、经济等等的革命性文明,如何逐渐影响东方和中国,搭配起来。直到现在,东西文化虽还未完全融化结合为一体,但已有整合全体“人类文化”的趋势,以便迎接未来“太空文明”的到临。古人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为学为政,切不可目光如豆,掉以轻心,只当这些是狂妄幻想的妄语而已!
问:但是,我们现在为了讲《大学》的“治国必齐其家”一节,而且只在研究“一家仁,一家让”的影响,和“一人贪度,一国作乱”、“一言偾事,一人定国”的小段,为什么却乱七八糟地引出历史来“讲古”,又没有把历史的真实经过和每一小段话一一对证说明呢?
答:实在是为了时间和精力的有限,只能提纲挈领地说一点能够做为启发性的作用。至于“闻一而知二三”,可以自启“虑而后能得”的效果,那就全在诸君的慧力了!至于说,为什么当在过去“家天下”的帝王体制时代,大讲其“治国必先齐家”的道理,忽然使我想起在隋末的时候,当李世民规劝、怂恿他父亲李渊起义造反,李渊最后被时势所迫,不得已地对儿子李世民说:“吾一夕思汝言,亦大有理。今日,破家亡躯亦自汝,化家为国亦由汝矣!”山于李世民的建议,才有李唐一代三百余年的天下。这是“一言偾事,一人定国”的样板,也是“一人贪戾,一国作乱”的反面对照。至于李唐家族有关“治国齐家”的功过得失,其中因果,姑且置而不说,以后可以专论。
其实,不管是封建的帝王时代,或开明的民主时代,不论是为治国、为家族或社团,即如任何一个人,要立志做工商业,或其他的事业,也随时可能会有“破家亡躯”的危险,同时也有“化小家庭而利邦国”的可能。所以对于“一人贪戾,一国作乱”,以及“一言偾事,一人定国”的原则修养,就不能不深加体会。“贪戾”一句,是一个人心志发展的“行为”的阴暗面,“贪”字所包括的心理、行为作用,大小、明暗的无所不有,一时阐述不完,将来或专讲“心性”、“内明”之学时再说。“偾事”一句,是指一个人在言语上最需谨慎的关键。在这里必须要作补充的说明,因为这两样心行,在历史上,及现实人生的经历上,事例太多,希望大家有所会心,便可明白“知止而后有定”的功用对于自反自省的重要,便会后福无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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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治法

  下文所讲的,就是说明“治国安邦”有关为政的“法治”和“人治”的共通要旨。曾子就引用上古史的经验来作说明,如说:
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
这是很浅显的古文,等于白活,我们不必另加发挥,大家一读就会明白。下文接着,便说:
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
这是说明治国的要旨,无论是过去的君主体制时代,或是后世的民主体制时代,其政治和法令,都必须先从自己本身和家人开始体会设想,怎样领导人民,怎样制定法令,必须完全适合于人情物理,才能行得通。假定所领导的办法和所制定的法令,使用在自己本身,或自己的家人,都觉得无法忍受,无法宽恕。那么,便要求别人或下属人民来遵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所以说“治国在齐其家”,便是这个道理,读来并不难理解。

为什么“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
但是,如果拿来对照现实的世间,我读它读了六七十年,还是不能理解。原因是什么呢?例如我们读历史,当然也包括外国史,以过去的经验来说,不论是哪一国或哪一种族的人民,他们当时在很长远的一段年代里,为什么就能够忍受那种暴政,一直要等到“人亡政息”,才有所反弹起而改革?就像前文所说,“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到底是为了什么?现代史上如意大利当时兴起的墨索里尼与德国的希特勒“法西斯”,我们都是亲身耳闻目睹的事实。但当时多少人为之疯狂倾倒,多少人为之顶礼膜拜?甚至还留给现世的后人,在憧憬欣羡,乃至私自摹仿,这又是为了什么?可以说“百思不得其解”。后来阅世愈久、涉世愈深,才完全明白这是一个人性哲学上的大问题,不是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所能彻底明白的问题。如要从社会科学讲起,最后回归到“哲学的科学”问题上去,多少年、多少字也讲说不完,我就不必自找麻烦了,自然会有将来的贤者去阐述明白。
话说回来,我们在前面,是在讨论过去在“家天下”帝王制度的各个时代里,即使如《大学》所说,“其所令,反其所好”,而人们却依然服从忍受,好像也是很难理解的事。其实,不只是过去的历史是如此,即使在十七世纪以后,由欧洲开始,二百多年来高唱“民主”和“人(民)权”的西方国家,甚至如现在的美国,他们自己认为是世界上最民主、最有人(民)权的国家。事实上,就存在着有许多法令,多是反其人民的所好。但是,人们依然在遵守流行,并未完全改正过来使其完善。仔细看来,古今中外善恶美丑的事实都是一样,只是各个时代、各个地区的人们,把善恶美丑的外形,粉饰打扮得各有不同而已。
当我在美国居留做过客的两三年之时间,审慎观察研究他们的各阶层社会,人们最厌恶的便是律师。其次,最恐惧的是医生和医药。号称为世界民主、文明的美国,也难免如老子所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社会。他们的法令也多如牛毛,各州的立法,有的和联邦法律有所不同难免抵触。法官们对于法律的解释,有时候也犯了如中国历代酷吏一样的错误,“周纳罗织”,入人于罪的也不少。因此,作为律师的一行,就有不少懂得钻法律的漏洞,犹如中国明、清时代的一些刁钻师爷或恶讼师一样,也会使打官司的当事人,弄得家破人亡的事确也并不太少。尤其有关税法方面,追缴、追补的多,逃税、漏税的也很公开普遍。这也就是美国式的民主“人(民)权”一面的热闹事。点到为止,也是一言难尽。
有关于美国医学界方面的“法令”,也是不堪领教。医生、医药的费用,昂贵得很难想像。等候排时间治疗,有时超过一两个月,可以拖死病人,也很平常。他们间接在压榨病人的费用,实际上是把持医药法令,直接在敲政府卫生部门,尤其保险公司的竹杠。如是私人出钱,向医生、医院求治,那就“贵不可言”了!但无论是间接或直接的要钱,其实,就是攫取人民社会的财富而归于已有。但他们是“于法有据”,习以为常,不认为早已根本违犯医德和医药对于人类救苦救难的基本原则了。
如照我在过去中国几十年前,亲眼看到那个古老的农村社会,现在人所渭的封建社会的医生和药店,几乎和现代西方或美国的医生、药店完全相反。医生如果太摆架子,拖延时间去看病人,当场会为病家及大众所咒骂。药店在过新年的正月初一,绝对不可关门,而且也不许关门,那是千多年来的风俗习惯。不论半夜三更,正月初一或除夕,请医生看病,或到药店买药,绝对没有推迟拖延的行为,不然就会被社会群众所唾弃的。至于民间社会,不论妇女村农,懂得几个祖传偏方或治病方法,给人方便治疗,得到一般老百姓的爱戴,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当然,或药不对症,庸医杀人,不免有之,但到底是少之又少。决不像美国式的“民主”法令,以保障人命做借口,随便指为“无照医生”,就绳之于法。我在美国,也随时看到有些病人,明明是被他们医药错误,但也绝对不敢施之援手,甚至也不敢多说,稍一不慎,就会触犯他们的法令,不堪设想。国际间能把新旧中外医药一例公费,减少人民负担的国家,据我所知,只有在八十年代前的中国,已经做到,虽然并未完善。那也确是当时历史上一个难能可贵的善政了。
总之,我们只是略举美国式的民主“人(民)权”有关法治的一些表面皮毛现象,说明“其所令,反其所好”而人民依然服从也是常事。只是一般来自外国,久居其邦,或为侨民的人们,始终在心理上,存有主、客之别,潜在意识的客气,并没有完全深入观察,就不觉得他们民主、法治的社会,仍然还有许多太不文明的阴暗面,不要只见其“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了!不过,他们到底是历史文化年轻的国家,像一般人群中的青年人一样,容易犯有自傲自满、轻视一切的习气。但也确有“知过必改,善莫大焉”的好处,倒很希望他们真能产生一个雄才大略的领导人,和世界上各个民族、国家,相互合作,共同为人类谋福祉。
讲到这里,让我穿插一则往事。在一九八五年的冬天,我到美国还不到四个月,有一位担任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级的人,经过朋友介绍特来访问。在闲谈的时候,他问我对于美国的观感,我说,我刚来贵国,差不多每天都在找房子,由最便宜的十万美元一幢房屋看起,到达两百多万美元一幢的,大约看了大小两百多幢房屋,都需要登堂入室看个究竟;同时也和社会福利的社团有所交往,很忙,没有了解清楚。但他就从这个问题上,再三追问。我就很随便对他说,据我的初步观察所了解,现在的贵国,只有三句活:“最富有的国家、最贫穷的社会,也是世界上负债最大的国家。”但你们不怕,因为国力很强啊!他听完了我的活,特別站起来和我握手说,你说得真透彻,你的观察力太敏锐了!我们很想你能留在美国。我说,请不要见怪,我是随便说说,不足为凭。我原是过客,到了贵国,能得合法的居留,安心暂住一时,已很感谢盛情了!我欢迎你常来我家做客,喝中国茶、吃中国菜,也是一乐也。于是,彼此相互欢笑而散。

制定法令的基本原则
我们再回转到《大学》本节中所提,有关建立和颁布法令的基本原则,所谓:
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诸”字古代是通“于”字用)
这是说,从事政治的当权者或立法者,当你要发布命令,或建立法制的时候,不要忘了自己也是一个最基层的平民群众,也是对象的当事人。只是现在立场不同,处境不一样而已。如果要是我自己接受这个命令,是不是可以做得到、行得通呢?假定人人是我,如果在我自己的心中,也是有所碍难,也是很不妥当的,那就不能随便下令或立法而要求别人遵守了。不过,这几句活的内涵很广也很重要,它是有关法律和政令的法理问题,也就是法律学的哲学问题。人类的社会原本无法,“法由人造”,“令自人兴”。以传统的文化历史来说,三代到西周的时期,姑且统归在礼治的社会。所谓礼治的精神,首先的原则,注重在教化。因为那个时期,文化知识教育,只属于官府和士大夫所有,教育并不普及。平常的人们,客气一点都叫做“庶民”,不客气一点,都算是愚氓,用俗话来讲,也叫做“细民”。“细”字,就是小的意思。“细人”就是小人。如要研究这个字的读音,应该照客家话、广东话来发音,就合于古音了。那么,所谓“庶民”,便是“细民”的变音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礼治,不但在于要求上层阶级的士大夫们,同时也是要教化一般的庶民。所谓“不教而诛之”,则过在士大大们所从政当权的官府,并不完全重责于庶民,这是礼治文化最重要的精神所在。
到了东周以后,姑且以秦始皇上辈秦襄公时代做代表,来划定界线,从商鞅变法开始,才使主张法治的法家之学,崭然露其锋芒。因此,到了秦始皇建立帝王政权,专门注重法治,法令严密。才有历史上所称秦法綦严的说法。但帝王政体的法治,只是对皇帝以下的上下一切人等来说;独有皇帝本身,自有特权,不受他自己所制定颁布的法律所管。皇帝是“出言为经”、“吐语为法”的一个怪东西。所以秦、汉以后的许多帝王,本来都是前朝依法所称的盗贼或叛臣出身,一旦取得天下,登上宝座以后,便自又颁定法令,依法管理臣民了。早在春秋末期的庄子,就说过这样的话:“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出焉。”而在唐代的历史上,记载着开国功臣徐(李)世勣的自白,用庄子这几句名言做注解,便很恰当,也另具有双向的内涵。徐世勣说:
我年十三时为亡(亡音无)赖贼,逢人则杀。十四五为难当贼,有所不愜则杀人。十七八为佳贼,临阵乃杀之。二十为大将,用兵以救人死。
千古英雄,大都不外于此例,只是徐世勣肯说坦白话,仍然不失其英雄本色。如从法律的观点来判决他的罪刑,我们也许可以说徐世勣在十三岁时,是一个失去教养的无赖儿童,随便就犯杀人罪。十四五岁有所改变,但碰到对他不合理的人,因气愤才动手杀人。十七八岁,改邪归正,除非在战场上,才杀敌人。二十岁正式参军,因功封为大将,却是用兵来救人了。他在十三岁到十四岁时期,年少失学,岂无被杀者有关原告提出告诉,于法无据,家庭社会自应负责。今又自首坦承改过从新,依例(判例)不问。他自十七八到二十岁时,参加起义有功被封为大将,临阵杀敌功在“党国”,应稽核其屡次累积战功,依法加封“英国公”,以褒忠荩。此判!
汉代建国初期,大都只注意刘邦初入咸阳,还军灞上,悉召父老豪杰谓曰:“父老苦苛秦法久矣。遂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
这只是刘邦在天下未定,收买人心的战略作为上的措施,并非是正式建立刘汉的皇权以后,都是用当时的约法三章来治理天下国家的。汉代建国以后,初期所用的法律,还是因袭“秦法”,但取其便民利国者,稍加修整而已。如汉初的开国丞相萧何、曹参,都是原在秦代的县级单位担任官吏、师爷,他们也都是从小学习秦法,并有从政执法的经验,也可勉强地说,都是法家出身,并非齐鲁儒生一样讲究诗礼,他们都是法家的门徒。
到了汉文帝即位以后,重视人身,对于原有刑法上的残酷有所不忍,下令加以裁减修正,因此,就贏得历史上万古留芳,有“汉文除肉刑”的德政盛名。但在他儿子汉景帝即位以后,对他父亲皇帝的宽大政策,发现流弊,又稍加收紧,重视法治,这就使后来的历史,虽然赞美“文景之治”,但对汉景帝,便要加上一个“严酷”的微辞了。跟着而来的汉武帝也很注重法治,例如有关李陵败降匈奴一案,司马迁旁观不平,稍为辩解,武帝一怒,便被降罪而妥腐刑(阉割了男性生殖器),你说这有多么冤枉。而且可见,汉法之严,并没有比秦法好过多少啊!所以汉宣帝便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这是真话。注重法治的管理,便是霸道的效用。王道的礼治和道家的“慈俭”,固然是应时良药温和清勤,有时的确难以治愈重病或急症。
我们如要了解历代传统的法令、法律,大多已经不可考。但《唐律》、《明律》和《大清律例》,并未散失,我觉得很值得研究,也只有从这些文献下手,才可以从它的反面,知道当时社会有关的各种情况,怎么可以只向“法律”本科一面去看呢!但自本世纪以来,我们为了推翻几千年来帝王专制的政体,便向西方文化中学习西洋的法律,初期引进,和日本差不多,是学习欧洲的“大陆法系”为主,稍有参考以英国为首的“海洋法系”的精神。至于如埃及、印度、阿拉伯、罗马、巴比伦、犹太、波斯、希腊等法系,只当作学术上的事,并不实际采用,而且也完全不顾我国传统法系优劣好坏的精神。经过半个世纪以上的演变,还是相当紊乱,一言难尽。总之,直到这个世纪的末期,对于法制、政体等等,可以说也是一个阴晴未定的局面。思之!思之!未免神伤!
对不起,因为讲到法令问题,便引起一些有关法令的感慨。惟恐牵涉太广,离题太远,便只能如蜻蜓点水一样,略微一提,就此煞住。不然,又便成为“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愈飞愈远,不知说到哪里去了!

多做好事才是真修行、真学问
我想,另用一个简捷的方法,来说明“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的道理。大家知道,许多人都很谦虚客气,叫我一声老师,其实,我哪里够得上可为人师的资格。有一次,一位在乡村担任多年警察的人来看我,谈到执行勤务的苦处,他便说:“老师啊!我很想提早退休,能在你身边做事,随便打扫清洁,端茶送饭都可以。”我说:“你是一个诚实君子,多担待一些烦恼苦痛,为地方社会老百姓做点好事,才是真修行,才是真学问。”
因此,他就谈到由台湾当局各部门向下发布命令,一层一层来个“等因”、“奉此”照转,也许加添上一些意见,或无意见,照转不误。又分发出去,到达乡镇最基层,要我们严格执行。但是那些坐在办公室里的老爷们,根本就不是从基层干起的人,先不要说他教育学识水平的标准如何,但他们至少是不知道人民社会和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就闭门造车,乱出主意,就自己根据理想的理由,拟出办法变成条文,要我们来执行。你说怎样行得通呢?如果拿到这些法令,向老百姓敲竹杠,那倒好,行不通的也得通,要通的也可以使它不通。伹我是死不肯做的,实在是于心不安嘛!不过,有时也有很好的办法,就是多方面仔细看看,研究他们下达的法令和命令,就可发现他们上面的矛盾重重。有时间,有精神,高兴起来,不想升官就顶回去。不然,就置之不理,反正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嘛!为什么可以这样做呢?因为上面的法令,在他们高层的内部,就没有沟通联系好、例如管经济的下达的法令,和管教育的或管农林的等等所颁布的法令,甚至和地力行政机构的决策,就彼此上下矛盾互相抵触,那叫我们最基层的干部,又怎么去执行啊!
再从司法方面来说,法院方面的通缉令,说你们本地某某是大流氓,必须缉捕归案不可纵容。我们就不怕艰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缉拿归案送进法院。但再经法庭的审理宣判,根据什么“民主”啊,“人权”啊,或是这个人是心理不正常,或是精神病状态啊,轻轻一判,关了一两年就出来了。然后,他便带着一把刀或是一把手枪,反来拜访我们,二郎腿一翘,把刀枪在办公桌上一拍说,老兄,老子没事啦!你对我的好处怎么算,我们走着瞧吧!老师啊!你说我们说是为人民的保姆,原来那些立法和司法、执法的老爷们,又是那么宽容,岂不是叫我们和坏人结怨?倒霉的是我们,他们却赚到了了个宽大仁慈的好名。你说怎样才好做人做事啊?
他问:“过去的历史上,想来也是同样的吧?”我说:“对了。历史的兴衰成败,几乎都是同一版本的新修花样。宋朝的王安石书读多了,但不深入当时的社会环境。就想变法改革,理想是高远的,但他坐在办公室、书房里,所制定的法令并不合时宜。而且下达以后,又被委派执行的官吏和中下层曲解了,因此就闹得身败名裂,使北宋王朝从此一蹶不振。当然,主要责任也由于当时的皇帝宋神宗的急功好利之所致。这便是历史上给他的谥号‘神宗’的‘神’,寓贬于褒之意。”当然啰!其他还谈了很多,他也提了许多在从政上,所谓公和私之间的问题,使我懔然警觉到,他是一个很有见解,甘心于“史隐”的好公务员,不禁肃然起敬,感慨万千了!如果要我去做警察,未必能赶得上他好。除非我是小说《包公案》里的南侠展昭,或是《七侠五义》里的北侠欧阳春,《施公案》里的黄天霸。但从和他的谈话里,会而通之,便可了解法令、政策合不合于民心,以及历史上所说吏治的重要,就是基层干部的好坏和一个政权的关系,是多么的严重啊!简单地说,通过这个故事,就可明白《大学》所说的“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的意义所在。
但要能做到“有诸己而求诸人”、“藏身而恕而喻诸人”的作为,说来容易,做到不易。因为人人都有极强烈主观、我见顽固的习气,有时明知故犯,却也抵死不改。所以孔子告诫弟子们,要学问修养做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的四毋最为重要。但怎样才能修养到四毋的境界呢?我们可以引用《大学》的实修实证的话说,必须要能“知止而后有定”,由定而后层层转进,达到“静、安、虑、得”的造诣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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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诗经》怎么说

  研讨《大学》到今天,我们还停留在“治国必先齐家”的阶段。对于《大学》的原文,过去已有人批评,几乎完全不顾逻辑的条理,可以说是杂乱无章。例如本段原文,既然是讲“治国和齐家”关系的转进,还算得上是有次序。但正在说到法令问题,忽然又无头无尾,插进来男女婚姻的问题,在它上下文的衔接处,又没有交代清楚,实在有点含糊不清。如果在明、清两朝几百年间,考“八股文”的对比文章,《大学》这一段的写作章法,恐怕也是考不取举人、进士了!
其实,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文章,却是适合于当时理解的习惯,有时候以一两句,就告一段落,跟着便如异峰突起,又接着另一个观念来了。例如庄子的文章,更为放肆,但因为他文笔太美了,又是古代名贤,人们就不敢随便批评,反说他是“汪洋惝恍,理趣幽深”呢!曾子著《大学》,在这段“治国和齐家”的关键里,好像是少了个介词。但从古文的写作习惯来讲,接着而来,它用“诗云”开始,就已表示在这个大问题中,又须套出另一个最有相关的问题来了。这个相关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后世人们所说的“男女婚嫁”而成家室的问题。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婚姻问题和家庭问题等。
为了研究本段文字所包容的内涵,且让我们先来了解曾子所引用三处《诗经》上的诗句,然后回转来详细了解它的内容。

“宜室宜家”的深意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这四句诗,出在《诗经?国风?桃夭》三篇中。其实,在《大学》里,他所引用的重点,最重要是在最后一句“宜其家人”。事实上,上面两篇最后都有同样两句,都是很有深意的,那便是“宜其室家”和“宜其家室”。因此,我们后世用在结婚喜事的成语上,便有“宜室宜家”的颂辞。至于原诗的“桃之夭夭,其叶蓁蓁”的内涵,是指那个要出嫁的姑娘,既有年轻健美的外型,同时也有深藏不露的才能和良好的德性。“之子”两个字,就等于现代语所说的“这个孩子”。换言之,最后两句是说,这个女孩子嫁过去了,一定很合适于这个家庭。他家里会发达了,娶了一个好媳妇。
也许你们要问,“桃夭”两句,简简单单,真有包含所说的那些意思吗?讲实在的,这就是《礼记?经解篇》所说的“温柔敦厚,诗之教也”的道理。诗歌都是口语很好作,顺口溜便是。但好的诗歌,太难了。如果要就“桃夭”的两句内涵来发挥,又起码要讲说一两个钟点,我们不要离题太远,就学陶渊明的“好读书,不求甚解”吧!你只要从后世文学上惯用的成语“艳如桃李”,并没有加上“冷若冰霜”的反面辞,便可知道“夭桃”和那蓁蓁的桃叶配在一块,如说“牡丹虽好,还须绿叶护持”,这样便可明白“美在其中矣”的文学境界了!
至于“宜兄宜弟”一句,他是引用《诗经?小雅?蓼萧篇》里的一句。事实上,据历来各经学专家的研究,这四章诗是指周公摄政第六年,“泽及四海,统一华夷”,因“怀远人”、“柔万邦”的盛德所感,诸侯宴会并无猜忌,都是如兄如弟相亲相爱。使人读后,便会有怀念“成周一会,俨然未散”之思。
但曾子在本节里单单引用这一句,是借它来一语双关。对治国平天下而言,是指能做到“柔万邦”、“怀远人”的成果。对家庭而言,是指兄弟姊妹、至亲骨肉之间的和睦康乐,互相敬爱的作用。
所谓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两句,这是《诗经?国风?鸤鸠篇》中的句子。“忒”字,有正心不变的意义。这是指在主体当权的人,对于诚意、正心的初衷,必须要做到表里内外如一终身不变.才能正己、正人.在家庭、家族中如此,对治国平天下也是如此,才可以自立、立人,相率天下以正了!

温柔敦厚的诗教
关于本节所引用“诗云”的问题,现在已经了解了,后面便可省掉插曲的麻烦。但在《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的四书里,为什么会常常碰到“诗云”、“子曰”等句子呢?
第一,因为在曾子他们那个时代,历史经验所留下的文献,并不如后代我们那么多。那个时候,孔子所著的《春秋》还刚好新出笼。所谓各国史料的《国语》,以及《左传》和《公羊》、《谷梁》等《春秋三传》还未流行,除了《尚书》算是史料以外,如要引用前人的历史经验,只好以《诗经》所收集的资料,最为恰当。因此,写到或说到要“引古以明今”的时候,便常常出现“诗云”、“子曰”了!到了后世,学者们便进一层,知道提出“六经皆史也”的观念了!
第二,诗句,往往是浓缩简练了历史社会上,许多复杂的事实和很多情绪上的感慨,构成少数的字和句子的精髓,包含内涵意味无穷,但又不是破口大骂,或是任意的批评,或是随便的恭维。例如大家都称唐代的杜甫是“诗圣”,如他所作“蜀相诸葛亮”的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是多么的引起共鸣啊!但最关键的感慨在哪里呢?在“频烦”、“开济”的四个字,更可以为诸葛一生的遭遇而痛哭流涕了!他觉得诸葛亮的一生太划不来,太可惜。他本来是“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人,是多么的清闲自在。但偏碰上一个刘备,三顾茅庐,烦死人,不但是一次,还是三次的“频烦”,只好告诉他当时一代的局面,是注定天下三分的格局。但不幸被刘备硬拉出山了,情不可却,只好帮他一把。“刘老板”已经不算太高明,但他会用办法把诸葛亮稳住,临死还逼他再帮他自己的儿子。可是阿斗真是个笨斗,但君臣之分已定,已是没奈何的事。诸葛亮帮刘备开国称帝,又要帮阿斗搞“安内攘外”、“经纶济世”的“整体全程经济”。既已开国,还要开济其后代,短短的父子两代,耗尽了这个老臣的心血,到底还是白费。不得已,为了表明心迹,只好“六出祁山”“死而后已”。出师不捷是明知故犯,那是诸葛公在求得其死所的上策。所以明白其中意义的人,就会“长使英雄泪满襟”。为诸葛一生的既“不遇其时”,又“遇人不淑”而痛哭流涕了!这样了解,才可明白“诗之教”的“温柔敦厚”之旨。不可说,你真可怜啊!比我杜甫还惨啊!那便叫作“嘶”,不能叫做“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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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补天靠母性

  现在我们回到《大学》所引用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开始。我们要了解中国文化中,先来看看代表儒家的所谓万世师表的孔子,他对于人类社会的看法是如何呢?大家都知道,他曾经说过一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名言。尤其在他所研究的《易经?序卦》下篇,便更明白地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等等。换言之,他毕生主张尽“人道”以明“天道”,但从人类社会的现实开始,“天道远,而人道迩(近)”。后来代表道家的庄子也提出,“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的理念,都有类同之处。因此,孔子在他所整编的《诗经》第一部分的“国风”里,开头就引出与男女夫妇最有关系的《关雎》一篇,所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乃至“求之不得”,又是“寤寐思服”啰!“辗转反侧”啰!比起现代男女恋爱的情歌,激情都是一样,并没有什么强调古人多是“圣人”,后人都是“剩人”的样致。

从“只知有母”到“女主内”的演变
简单扼要地讲,这都是说明,这个人类社会的天下,主要的是男人一半,女人一半,平等!平等!女人并非是从男人拿出的一根肋骨变化出来,所以女人并非是永远附属于男人的。这都是传统文化很明显平实的基本原理。但是东西方的人类文化,自古以来,如“宗教学理”,以及“伦理道德”等的学说,甚至都把自然社会观念变成同样的“重男轻女”,变成了以男性社会为中心的现象。
其实,我国的历史传统文化,自有上古的记载开始,便很公平地认为远古人类的社会“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开初原来都是以母性为中心的社会。但因男女天然的生理不同,在女性的生理周期,以及最为重要的怀孕和生育时期,乏力再去自谋饮食和其他劳务,很自然地必须要男性的帮助和照顾,因此,就渐渐形成习惯,慢慢建立了男女两相结合共同生活的“家”。因为有了“家”的形成,又渐渐演变成“男主外、女主内”的初步习俗。然后为了饮食和生活,才自然地知道需要收藏、储蓄、占有、开发等行为,就初步形成了如后世所谓的“私有财产”或“家庭经济”的基本形态,这正是合于唯物史观发展的原理。但这是没有加入人性心理变化成分的观念,同时,更没有涉及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和“必然”的规律。有关这种综合性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进程,以及它的循环往复的法则,在孔子所著《易经?序卦》里,都早已有了很科学性的逻辑理念了!
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远古,上古史上,便都有对“母性社会”、“母系为中心”的简单记载,称之为“氏”。我们姑且避开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来说,有巢氏、燧人氏,乃更伏羲氏、神农氏,直到黄帝有熊氏,因其母生“帝”于轩辕之丘(河南新郑),因名“轩辕”。长于姬水,故又以“姬”为姓。但从黄帝以后,仍称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直到帝尧开始,人类社会的文明渐盛,才改变以母系为中心的习惯,从其封地开始,改称为“唐尧”。乃至“虞舜”。可以说,从尧、舜以后,以男姓为中心的“族姓”风俗,才开始建立。至于认为“氏”即是“姓”,“姓”即是“氏”的观点,那是汉代儒家们,从“重男轻女”的狭隘思想开始,才把母系为中心的“氏”,轻易曲解改变过来的。事实上,中国历代历朝的政府所习用的,都是一直禀承上古传统文化的习惯而有分别,直到清朝末代,还是如此。如男人冠“姓”,女人冠“氏”,男人称“丁”,女人称“口”,后来才统统混合通用,就叫某某“姓氏”的“人丁”或“人口”。其实,这种区分的称呼,不是阶级的观念作用,是适合逻辑的分类而已。
如果再向远古史上溯,那就必须要如荷马的史诗《奥德赛》、《伊利亚特》或屈原的《离骚》一样,要推到远古流传的神活,便是代表历史的根源上去了。例如我们传统的古史神话之一,就说到黄帝和蚩尤的战争,那位被后世称为“战神”的蚩尤,头触不周之山,因此而使“天塌西北”、“地陷东南”,所以使中国变成了现在的地势,西北高,多沙漠,东南低,多海洋。好在感动了我们大家的老祖母女娲氏,看不下去了,才出来“炼石补天”哩!女娲称“氏”,仍是代表了上古以母系为中心的意义。而且人们所生存的最伟大的天地,有了严重的缺憾,还是要靠这位人神之间的老祖母出手撑持,才能挽回人类的浩劫。女娲氏,才是代表了人类母性的最伟大的光荣和功德。
好了,我又说累了,也觉得自己愈说愈远了,就到此打住。为什么我要从远古说起,以母系社会为中心的道理呢?简单总括的一句,我要特别提出声明,我是认为中国文化传统继续保持了五千年,大半是靠过去历史上女性伟大的牺牲,以及她们所付出的“忍辱负重”的功劳。换言之,女性对中国传统的社会文化,的确犹如女娲氏“炼石以补天”的功德。但这是说过去,今后是如何?我也和大家一样,只能知过去,并不能知未来,更不明白现在。
可是我们传统的历史文化,如从黄帝开始,下至夏、商、周三代前后,都是依循以“重男轻女”的男性社会观念为中心,关于女性,大多只记其反面。对于因得力于母教的记载,少之又少,只有在商汤以一旅中兴邦国的故事,还稍微表彰了商汤革命的成功,是得力于母教的成就。其他所记载的,都是对因女祸而破家亡国的故事,反加极力描写。如夏桀因嬖妹喜而国亡,商纣因嬖妲己而国亡,周幽王因嬖褒姒而国亡。看来夏桀、商纣、幽王,还远远比不上后世的唐明皇,他却是:空忆长生殿上盟,江山情重美人轻。华清池水马嵬土,洗玉埋香总一人。
美女子和美男人,那是天地父母自然生成的艺术品,它本身并不一定有善恶好坏的作为,无论是普通老百姓,或是一个帝王,因为有了美女而终至于国破家亡,那是男人本身没出息,专门拿妇女来做代罪羔羊,这不算是公允吧!
但到了西周的古公亶父东迁岐山,再到周文王、武王的兴起,总算在历史上有了公平的记载,极力赞扬了周朝初期的“三太”(古公亶父的后妃太姜、文王的生母太任、以及文王的后妃太姒,事见前述),外带及周武王的贤后邑姜,她是太公望之女,“贤于治内,辅佐武王。有妊,立不跛,坐不差,笑不喧,独处不倨,虽怒不詈”,生太子诵,就是后来的周成王。因此在孔子的思想观念里,女性的功劳对于“治国齐家”十分重要,他还极力赞颂了周初姬家母教和母仪的伟大,对于周武王革命事业的成功、周朝的兴起极力推祟,因他有了十位最重要的贤臣,其中一位,还是女性呢!
周武士的革命成功、建立了周室王朝的政权以后,开始整理自上古以来一脉相承的道统文化,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传统文化的,是周武王的弟弟周公。后世所谓的“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据说都是周公姬旦汇集主编,然后才规定发布的。当然啰,也许有些是出于他人之手,后来又经过孔子删订改编而成的。这样说是属于考据学专家博士的事,我是“后进于礼乐”的野人,也是粗人,就不必细心专说了。不管如何,由周初周公“制礼”开始,从孔子的观念来说,中国人,才真正开始有了一套整体的文化体系了。因此他郑重赞叹周朝是“郁郁乎文哉”的开始。三礼制定了政治、社会、经济等等礼仪,可说是一部“宪法”法理的大原则。同时在婚丧等等礼仪以外,制定男人成年的“冠礼”(等于后世的法定,有了成人资格,可以行使选举权或人权了)以及“婚礼”,乃至女子的“笄礼”等等,几乎相当繁琐,别成一套体系的学问。但如仔细“好学、审问、慎思、明辨”一番,其中所包涵的生理、物理,以及人和自然界的关系等学问都有,并不是一部陈腐不堪的老账簿。

“三从四德”的时代意义
好了,单说我们过去所要打倒的“孔家店”里有关女性的问题吧!“五四”当时,搞妇女运动的人,一听到女子要有“三从”、“四德”,就大喊打倒,而且都盲目地归罪到“孔家店”里去。其实这都出于《礼记》中《仪礼》上的记载。而且“三从”、“四德”的内涵,并没有一点轻视女性、或是压迫女性的意思。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或谓老来)从子”,就叫“三从”,那有什么错?你把“从”字换做现在流行的法律术语,变成“负担”或“负责”来想想就通了,那真是对女性的尊重啊!女子在未嫁之前,应该由父母负担生活,负责教养,有什么不对?结婚出嫁以后,作为丈夫的男人,就应该负担起妻子一切的生活费用,负责妻子的安全,那又有什么不对?除非是反过来,男人要靠妻子生活的才对吗?丈夫死了,当然妻子自身的父母也老了,不靠子女的照应,怎么办?
当然啰!从现在来说,可以靠政府所办的社会福利,但真是一个男子汉或好儿女,把父母养老的感情和责任,完全推之于社会,也未免有点那个吧!尤其在父母子女的情感上说,恐怕不是味道吧!为别人、为大众争福利的养老是大好事,如果是只为自己,那便不算是“民主”的本意,只能算是个人自由(自私)主义的什么吧?也许我又错了!不过,你如从上古的历史社会来设想,三千年前,教育并不普及,尤其女性,根本无法受教育,不是完全无权受教育。而且基本上,上古是全靠人力的古老农业经济社会,女性更没有自由独立谋生的能力,那么,在家不从父,又要从谁呢?出嫁,当然也就是要有取得长期饭票的需要,不从未,又如何呢?至于夫死从子,事实很明显,就不要多说了。但是还要知道,夫死、子小,还要“母兼父职”,抚养子女成人,试想那又是究竟谁从谁呢?如果你把“从”字只当做“服从”、“盲从”的意义来解释,那便是你这个中国人,还没有弄通中国字的内涵,还需要再回去在“孔夫子师母”那里多学习学习吧!
说到“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四德”,这是有关妇女人格和人品养成教育的目标,不只适合于女性,即使是一个男儿,也同样需要有这种教养。一个人的品德有了问题,不论是男女,当然是不受人欢迎。言语粗暴,或是刻薄贫嘴,或是出言不当等等,也就是一般人所谓的没有口德,那也当然不行。至于“妇容”一项,更不要误解是在选美。古文简略,它所谓“容”,是指平常的“仪容”整洁,不要故作风骚,给人做笑料。“妇功”一项,过去在有的书上,要把“功”字读成“红”字的音,那是专指刺绣,或裁缝衣服和精工纺织的技能。尤其在过去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农村社会里,这对于充实家庭经济的作用更为重要,即使到现在“四德”中的这一项,我觉得对于现代和将来社会中的女性,更为重要。简单地说,还在二十多年以前,我有一个朋友的女儿,大学毕业了,和一位在外国的华侨青年结婚,他们在出国以前,奉父母之命向我辞行。我就对那位朋友的女儿说,你出国第一件最重要的事,还要去求学。我不是叫你去读一个什么博士或硕士的学位,我希望你去学习一种个人独立谋生的技术,如依一般女性来说,学会计也好。因为时代到了现在,尤其是将来婚姻制度快要破产了,爱情是抵不过面包和米饭的。所以现代的女性,从小开始,必然要学会一项专业独立谋生的专长,才能保障自己和夫妻的关系,这就是“妇功”的重要。这位小姐,后来照我的话做到了,固然不负所望,也不出所料。
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古老社会里,虽然不是政府的明文规定,但在自然形成的风俗中,对于幼小男女的教育,尤其是“妇功”方面,早已自成为一种当然的行为。长话短说,我们只举南宋诗人范成大一首《田家》诗,便可呈现出一幅江南农村社会教育的真实画面了: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升瓜。
另如清末的名臣曾国藩,当了那么大的官,但是对家中的女儿媳妇,每天要绩多少麻(做布的原料),织多少布,或者做鞋底,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其余的例子不胜枚举,也就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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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齐家须女宝

  总之,《大学》所讲“治国在齐其家”,首先所提出的“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便是依照传统文化《周礼》的精神,要点是讲一个家族、家庭中,首先需要有一个具有妇德的女主人,才能使这个家庭、家族父子兄弟,上下老幼,各得其“宜”。这样,当然可以使这个家庭中的男人们,向外发展事业,不但无内顾之忧,同时还可以得到贤内助的助力了!但就下一句的“而后可以教国人”的结语来说,他的重点还是在指“家天下”时期的帝室家庭,以及王侯将相,乃至当权士大大们的家族而言。因为上古的时代,还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封建制度的社会,所以对于上层领导的要求,更为重要。这就是所谓的“春秋责备贤者”。

从“妇德”到“母仪天下”
其实自古以来,从东方的文化来讲,当在周、秦时期,不但从孔子开始推祟《周礼》的文化,重视王朝帝室“齐家而后治国”、“妇德”和“母仪天下”的主旨;就如以“入世而后山世”的印度圣人释迦牟尼佛来讲,也是同样推崇治世的“转轮圣王”,将他等同于佛。同时他也强调所谓治世“轮王”的福德,必须同时具备“七宝”(轮宝、象宝、马宝、珠宝、女宝、主藏臣宝、主兵臣宝)。但在人道上的第一重宝,就是“女宝”,也就是贤良有德的后妃。所谓“轮宝”,有两重意义,一是指犹如现代精密科技的海陆空等武器。二是指历史时代的巨轮,等于俗话所说的有好运气,和“天命攸归”的意义。“象宝”、“马宝”是指交通和征战所用的快速交通工具。“珠宝”是专指经济、财政极发达的财富。但上面所说的四种,都属物质文明方面。讲到人事方面,第一需要有贤德智慧的后妃“女宝”。另一就需要有善于理财的经济、财政的能手“主藏臣宝”。你们知道吗?日本人叫财政大臣“大藏相”,就是出典在佛学中。另一最重要的就是善于知兵,统领大众所向无敌的大元帅“主兵臣宝”了。
虽然如此,但印度的古代信史,已很难稽考,例如著名的阿育王或孔雀王朝的好坏后妃,更是没有信史可征。在中国传统的“二十六史”中,除了周室初期,接连记载着四代的贤德后妃以外,自秦、汉以后,可以称为帝王体制时代较为贤良的后妃,为数实在寥寥无几。以开国创业的那些帝王来说,除了汉光武的阴皇后(阴丽华)和朱元璋的马皇后以外,即如李世民的长孙皇后,还当退居其次才对。尤其是朱明开国的马皇后,她是一个基本上没有受过教育的乡村妇女出身,但她的德行,却远远超过历代的贤后之上。而且她在朱元璋称帝封后的时候,严谨地提出警告说:
夫妇相保易,君臣相保难。
足见她对朱元璋个性的了解和规劝,是多么的高明啊!她比范蠡警告文种,越王之为人“只可共患难,不可以共安乐”的话,更有深度。因为她从人生艰苦的经历中,了解到人性的反面。但是,她是朱元璋同甘共苦的妻子,她也深爱这个丈夫,只好在他得意欢乐登上皇帝宝座的时候,流着眼泪,对丈夫说了这样警告性的历史名言。短短的十个字,比起那些文章千古的大臣“谏书”,更为有力,真可以说是掷地有声的金玉良言啊!
下面,接着“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之后,便是“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了。对于“宜兄宜弟”的出典来源和内容,前面已经说过,话不重提。但他引用这句在“治国在齐其家”的一段里,那是用来专指在家庭、家族中兄弟姊妹,互相争宠,互相争斗,尤其在权位和财利之间的争夺,甚至还不及路人和外人,彼此互相残杀的,历代历史所记载的太多了。岂只有初唐开国时代的“玄武门事件”,宋朝开国时代的赵匡胤兄弟的“烛影斧声”,乃至清代雍正夺嫡的疑案等等。即使像一般平民老百姓,稍富裕的家庭,甚至如三家村里薄有几分半亩田地,或几间东倒西歪的破屋的兄弟姊妹为了争产分财,闹得你死我活,实在也是不可胜数。如果推广“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个观念,如现代社会上的政党、社团、公司、店号等的同志和同仁,都如兄弟姊妹,彼此都能够“同心一德”,互相尊重,互相关爱,那是广告中言语文字的“美声”,事实上,恐怕比水面上画花纹、小孩子的吹气泡还要难得。
因此,曾子只好著之于书,告诫奉劝天下后代,真正儒家“孔门”所教育的学问重点,对于“治国齐家”之道,首先重视有“贤妻良母”的“宜其家人”。同时就是兄弟姊妹之间,和妯娌、姑嫂之间的“宜兄宜弟”,就是如此而巳。尤其如现代人,已经开始有了“四海为家”的习惯了。假使碰到为了个人的利益关系,和兄弟姊妹、朋友之间争得太过分痛苦的时候,我总是常常提醒他们一句话,古人说的“一回相见一回老,能得几时为弟兄”。退一步,放一着,就可自求多福了。话虽如此,如果没有“知止”、“诚意”的平日涵养工夫,一碰到事情,就绝难做到了。

“为政”不等于“政治”
接着而来的,在“治国在齐其家”的本节末后,就又引用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的名言,用来说明“治国”与“齐家”的“宜其家人”和“宜兄宜弟”,都不是只在要求妻子和兄弟姊妹来做到的。真正能够做到使妻子和兄弟姊妹都能和乐相安相处的,都要由于自己本身一人的品德行为和学养教化的影响才行。这便是《大学》开端所说的“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效果的发挥了。“其仪不忒”,是说自己本身“诚意、正心、修身”的榜样,始终一致,表里如一,从来没有言行相违、口是心非的败德。那么,自然而然地会“正是四国”,可以感化普及于国人了。
所以它在做最后的结论便说:“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但须注意,在这里所用的“法”字,不是指法律的法,而是作效法的法来用。这是说,假如你能做到,使父子兄弟们都要效法以后,渐渐就可使人民也都来效法了。这就是孔门儒学所说的“为政”的道理。“为政”是正己然后正人的教化,由君道、父道而同时兼具师道的道德,感化人民的作用,不是“政治”;“政治”,是依法管理和治理人民的作用。如果望文生义,看来都是同一名词,好像意义都差不多。事实上,它是大有差别的。
例如,东周以前,周(姜)太公吕望的“治齐”,以及后来管仲的“治齐”,他两位都是真正大政治家的做法,而稍微兼具有“为政”的风范。其他如周公儿子伯禽的“治鲁”,比较重视“为政”的德化,可是却使鲁国在春秋、战国末期,始终似嫌懦弱。可是到了秦亡、汉室初兴的阶段,东鲁儒生始终还存有保全儒家传统文化的风仪,影响两汉而流传于后世。所以说,文化是人类民族的灵魂,尤其是一个国家民族,切不可自毁灵魂、但取躯壳地糟蹋文明,更不可自毁千秋的文化大业,而偏取后世的一家之言,便当作金科玉律。那是必有自忏孟浪,后悔莫及的遗憾啊!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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